《执手》01怀念不如想见


乌拉韩阳_GC    发布于 2018-09-07 15:35:5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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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乌拉韩阳

​耽美|年代|京味|清水|微甜

​本文根据老唱片夫夫真实故事改编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人生犹如一场战争,所幸有你,与我并肩作战。

​前言

​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话源于《诗经·击鼓》,原意是战友之间挽手并肩、同生共死、一同抵抗敌人的情谊,后来被人们引申为爱人之间的不离不弃、白头偕老。

​与他们相识大约是7年前。那时他们在北京南锣鼓巷附近开了一家咖啡店,名为“老唱片咖啡”,这个名字的由来是那首《因为爱情》中的歌词“给你一张过去的CD,听听那时我们的爱情”,从那时起,他们的故事逐渐被很多人知道。

​他们是一对相依相伴20余年的夫夫,一起经历了人生的起起伏伏,相濡以沫、不离不弃,他们的爱情故事感动了很多人,也被很多人敬佩羡慕。有的爱情,看起来像传说一样美好,但柴米油盐的每一天却并不像童话故事一样浪漫,每个人的生活都有它的酸甜苦辣,外人是不能感同身受的。但朝夕相处的日子,也正因为这些零碎的酸甜苦辣而变得珍贵、独一无二。如今他们年近花甲,在那个年代,是为数不多的敢于做自己的同志。

​S叔想把他和P叔的故事写成小说,又担心太过平淡,但细细想来,20年的相处,可以写的故事又岂止一本小说?最珍贵的感情,往往不是轰轰烈烈、海誓山盟,而是在平淡的生活中,用真心和耐心去陪伴彼此,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为彼此做着无数鸡毛蒜皮的小事。我读着这故事的梗概,都感动得流泪,想来是非常值得一写的。也感谢S叔的信任,让我这个小辈来写他们的故事。我会用自己的方式,叙写这一段充满温馨与感动的爱情故事。

​01怀念不如相见

​1997年的北京,地铁还只有一号线和二号线,交通没有那么拥堵,房价没有开始暴涨,走在胡同里,偶尔还能看到炊烟袅袅、闻到浓郁的饭菜香、听到街坊邻居见亲切的问候声。

​北京的冬天,一如既往地冷,尤其是过了二月的倒春寒,寒风刺骨,每个人走在街上都裹紧了帽子和围脖。春节的氛围还未过去,街上的商铺纷纷换上了情人节的促销活动,不知何时,中国传统的七夕节已经不流行,大家都一窝蜂地赶时髦,去过西方的情人节了。

​孙洵这个眼看奔三的人,也被朋友逼着抓住青春的尾巴,硬是拉着他来了酒吧。

​“洵子,我跟你说,今儿可是大好的机会,你要是不脱单,哥们儿我就死磕在这个酒吧了,非要给你找个男人不可!”

​“瞧你说的!我又不是恨嫁的大姑娘,你至于这么着急吗?”

​“你要是个大姑娘,我早就娶了你,现在孩子都会打酱油了!”

​“你滚吧!看你那德行我才不嫁你呢!”

​和几个哥们儿贫着嘴,推推搡搡地进了酒吧,找个位置坐了下来,脱下了厚重的棉衣,便点了酒兴致勃勃地喝起来。酒过三巡,一帮光棍儿不是诉说着失败的情史,就是骂着没良心的前任,说好的一起过情人节,气氛却压抑了起来。

​孙洵坐在角落里,既不哭诉,也不咒骂,只是默默地抽了几根烟。这么大岁数的人了,也不是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了,被人甩了还要哭上好几天,想起来前任还要缅怀一阵,有什么意思?不过是自寻烦恼、矫情造作罢了。

​刚才和他贫嘴的哥们儿宋平凑过来拽拽他,“一个人闷坐着干嘛呢?也不和大伙聊天儿。”

​孙洵也没有搭理他,目光飘了飘,定在了不远处的一个男人身上,他看起来30出头的年纪,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鼻梁很高挺,可以用“帅气”来形容,可他却是一个人,偶尔有人过去搭讪,也被他微笑拒绝了。孙洵心想,这人倒是有意思,一个人来酒吧喝闷酒,既不和朋友划拳,也不勾搭小伙,他来干什么呢?

​宋平顺着孙洵的目光望过去,了然一笑,“我说呢,原来有目标啦?你放心,哥们儿一定帮你拿下!”

​孙洵冲他挑挑眉,“那你去试试?”

​宋平一拍胸脯,“您就瞧好吧!”

​孙洵看着宋平凑过去搭讪,又灰溜溜地回来了。

​“没成?”

​“人家不搭理我。”宋平不甘心地推推他,“要不你去试试?”

​孙洵摇摇头,“我懒得去。”

​宋平和其他几个朋友都过来撺掇他,“别呀,好不容易有个能看上眼的,去试试呗!就算不成,当交个朋友也行啊!”

​孙洵受不了他们磨叽,这才起身走了过去。

​酒吧不大,那人却是仰着头望着他一路走过来的。

​他很自然地走到他身边,“你好,你是一个人吗?”

​“嗯。”那人礼貌地点点头。

​“要不要过来和我们一起坐?今天过节,人多热闹点。”话说出口孙洵就有点后悔,这搭讪的方式不仅老套,而且毫无创意,八成是要碰一鼻子灰了。

​那人看了看他,眼神说不清地淡然从容。他觉得,大概是没戏了,正要给自己找个台阶下,却听到那人说:“好。”

​孙洵没想到他会这么爽快地答应,而且拿着自己的东西跟着他坐在了一群朋友中间。

​朋友们依旧热热闹闹地喝酒说话,他并不怎么说话,只是微笑地望着他们。

​孙洵坐在他身边,还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香味,是香水吗?这个年代很少有男人会用香水,大概是个精致的男人,孙洵默默地想,又鼓起勇气问:“你是一个人吗?”

​那人一笑,“这个问题刚才不是问过了吗?”

​孙洵望着他的眼睛说:“刚才我问的‘一个人’,和现在我问的‘一个人’,不是一码事儿。”

​他想了想,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微笑道:“是,我是一个人。”

​孙洵嘴角不自觉地上扬,拿起酒杯和他碰了个杯,一饮而尽,心情忽然愉悦了起来。

​他叫林子仲,是一家外企的英文翻译,听起来就很酷的职业,已经35岁,看起来却像是30出头。说话文质彬彬,举止谈吐都颇为优雅,孙洵也纳闷,这样一个男人,怎么会还是单身?

​走出酒吧的时候,已经天黑了。众人鸟散而去,孙洵叫了一辆出租车,刚想回头对林子仲道别,却见他主动说:“我送你吧。”

​孙洵一愣,“我一个大男人,有什么好送的?”可转念一想,也许他只是想和自己多呆一会,单独两个人。所以他上了车,让出了身边的位置,林子仲便坐了进来,等着他报出了自己家的地址,却没有说自己家的地址。孙洵心想,这是刻意要送我回家了。

​两个人望着窗外的夜景沉默了一会,孙洵刚想着说点什么缓解尴尬的气氛,转头就看到身边的人正直直地望着他。孙洵也长得很好看,大眼睛透着机灵,嘴唇丰满,脸颊带着略微的婴儿肥,笑起来有些甜。

​他吓了一跳,问:“你干嘛这么看着我?”

​林子仲像是憋着什么话,不吐不快,“你不记得我了吗?”

​孙洵也看着他,两人这样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对视了足有半分钟,孙洵忽然醍醐灌顶,一拍大腿道:“我记得你!”

​三年前,孙洵那时刚失恋。朋友说,治愈失恋最好的方法,就是开始下一段恋情,于是给他介绍了一个新对象。那人是机关单位工作的,铁饭碗,家里条件殷实,长得也不错。第一次通过朋友约了出来,那人约在了一家游泳馆。

​孙洵不太会游泳,那人很耐心地教他,两个人游一会聊一会,不算投机,也不算讨厌,总之就是——没什么感觉。

​感觉时间差不多了,也有些累了,孙洵就找了个借口,提前出去了。冲了澡穿好衣服,就准备离开,可走到走廊里,忽然觉得就这样不辞而别有些不礼貌,于是站住了脚步,一时间犹豫不决了。

​此时对面走过来一个男人,两人迎面对上,不约而同地看向了对方。

​或许是因为相貌出众,或许是因为气质不俗,也或许是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一些默契,仿佛在彼此相交一瞬的眼神中看到,一种心跳加速的感觉。虽然这感觉非常短暂,转瞬即逝,但彼此心里的感应是非常确定的。

​那人很快与他擦肩而过,走了进去。

​孙洵走到门口抽了一根烟,然后掐灭了烟头,离开了游泳馆。

​事后朋友打电话来问这个能不能成,他想了想说:“算了吧,没感觉。”

​感觉是什么?他也说不清,但他知道,它不是一份好工作、不是一个好家世,也不是温柔体贴百依百顺,更不是朋友口中的“年纪大了该找个伴了”。感觉这种东西,是不靠谱的,就像那个擦肩而过的人一样,抓不住。

​原本只是一瞬间的擦肩,却没想到三年后还能重逢,孙洵有些激动地拉住他的胳膊,“没想到还能再碰上你,这可真是缘分!”

​林子仲笑道:“你终于想起我了。今天从你刚进酒吧,我就认出你了。”

​孙洵问:“你今天怎么这么巧来了这个酒吧?”

​林子仲答:“我也不知道,就是觉得今天不能呆在家里,出来逛逛可能会遇到好事。”

​孙洵被他逗乐了,又问:“你后来,还去过那个游泳馆吗?”

​林子仲点点头,“嗯,我常去。”

​孙洵有点惊讶,“那次是朋友带我去的,那里离我家远,之后我就再也没去过了。”

​林子仲淡淡道:“嗯,可惜了。”

​孙洵忽然想起什么,又抓紧了他一些问:“你经常去,不会是想着哪天还能碰到我吧?”

​林子仲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那个游泳馆我去了三年,就想着能再遇到你就好了。”

​孙洵目瞪口呆,心想这人是单纯还是傻?竟然在一面之缘的地方徘徊了三年,就为了等那人再出现?“那,如果你再也碰不到我了怎么办?”

​“虽然在游泳馆没碰到,可今天这不是碰到了吗?”

​孙洵忽然有点感激今天非拉着自己出来的宋平了,否则这个傻子还不知道要傻等到什么时候,毕竟除了那个游泳馆,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可以联系在一起的事物。

​林子仲又说:“不管在哪,既然碰到了,就是我们有缘。”

​孙洵忽然有点脸红,狭窄的出租车里弥漫着方才的酒味,让人昏昏欲醉了。

​车子到了孙洵家楼下,两个人互留了BB机号码,约好再联系,便依依不舍地道别了。

​孙洵看着出租车离开的背影,心想,这个擦肩而过的人,竟然可以失而复得,或许感觉这种事,也未必是不靠谱的。

​第二天是休息日,孙洵原本是想去买一身春装,可出门前,鬼使神差地收拾了东西,去了三年前他与林子仲相遇的那家游泳馆。

​如果说一时的感觉是偶然,但不约而同的默契,就真的是缘分了。

​孙洵又遇到了林子仲,只是这次,他们是在更衣间遇到的,林子仲也是刚到,刚刚换好了衣服准备进去。

​两个人你望着我、我望着你,然后一同笑了。

​孙洵问:“怎么这么巧?又遇到你了。”

​林子仲答:“不是巧合,我家离这不远,知道今天这里一早换水,我就来了。倒是你……”

​孙洵挠挠头,“我也不知道怎么,今天忽然就想游泳了。”

​林子仲笑笑,“那……你换衣服吧,我进去等你!”说着便转身进去了,孙洵偷偷留意了一下,不仅长得秀气,身材也好,瘦而不弱,很匀称。

​有感觉的人,相处起来总是很愉快的。

​游泳池早上新换了水,很干净,早上人也不多,两个人游了几圈,孙洵很久没游了,体力上难免吃亏,笑着坐上了岸。“不行了,比不过你,还是你经常锻炼的厉害。”

​林子仲站在水里望着他,“没关系,有空你也多练练就好了。”

​孙洵呵呵一笑,“游泳太累了,我懒,平时也不爱锻炼。”

​林子仲倒是很认真,“你还年轻,多锻炼对身体好。”

​孙洵望着他一笑,“那以后你带着我锻炼?”

​林子仲微微一笑,点点头,“好啊。你要愿意的话,咱们可以一起夜跑,从我家跑到你家,你就可以回家休息了。”

​孙洵噗嗤笑出来,“然后呢?你再跑回去?十几公里呢,你不嫌累?”

​林子仲挠挠头,“我、我还可以坐公交车回家。”

​孙洵就忍不住逗他,“都说了夜跑,那会儿都没有公交车了,你只能腿儿着回去了。”

​林子仲也看出来他在逗自己,只是笑笑。

​两个人从游泳馆出来,在门口被看门的大妈叫住了:“小林呐!今天带朋友一起来的?”

​孙洵看了看林子仲,笑着问大妈:“阿姨,小林他是不是常和别的朋友一起来啊?”

​大妈摇摇头,“那可不是,他在这游了好几年了,从来都是一个人,还是第一次带朋友一起来呢!”

​孙洵望着他笑笑,有些惊喜,昨晚说的他也未必不信,可如今有了证人,这惊喜的感觉更是加倍了。世界上竟然真的有他这样傻的人。

​走出游泳馆,林子仲有些脸红,也没开口说什么,孙洵心里倒是有点小得意,提议道:“要不我请你吃饭吧,就当感谢你昨天送我回家。”

​林子仲却有些为难,“我一会还要去单位,今天可能吃不成了。”

​孙洵点点头,“也没关系,你先忙工作,有空咱们再吃。”

​林子仲确实想借这个机会和他一起吃饭,但是单位真的走不开,他必须回去一趟,不想扫了兴致,想着不如改天有空再约,也可以好好聊聊天。

​孙洵回家等了三天,刚想要不要主动联系,便收到了林子仲的邀约。

​林子仲约他去了一家自己常去的川菜馆,正好孙洵也喜欢吃辣,两人吃趣相投,点了几样红彤彤的菜,辣得满头大汗。

​林子仲很体贴地给他递了一张纸巾,问:“是不是太辣了?”

​孙洵连忙擦擦汗,嘶哈着舌头说:“是辣,也爽,我就喜欢这个味儿。”

​林子仲笑笑喝了口茶,“那以后咱们常来吃吧。”

​“好啊,难得遇到正宗的川菜馆。”有了共同的爱好,话匣子也就打开了,孙洵问:“你平时是不是很少出来玩?”

​“嗯,工作比较忙,有空的时候,一般都是自己在家看书,或者出去运动。”

​孙洵得出结论:“一看你就是个老实人,没什么花花肠子。”

​林子仲笑笑,“这也能看得出来?万一我是伪装的呢?”

​孙洵直摇头,“就算能装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总不能装个三年五载吧?难道你跟我说,那个游泳馆门口的大妈也是被你收买了替你撒谎的?”

​林子仲一愣,随即笑起来,“你可真逗。那你是不是经常和朋友一起出去玩?”

​孙洵想了想说:“倒也不是经常。但是我那些哥儿们吧,嘴碎,又爱瞎操心,总想着给我找个伴儿,有什么局都要拉上我一起,这么多年的交情了,我也不好意思总拒绝,毕竟人家一片好心。”

​林子仲点点头,“你的朋友很关心你。”

​孙洵笑得无奈,“嗨,关心是关心,也真磨叨啊!天天在我耳根子边上唠叨:你看你都这么大岁数了,还单着,也不是个事儿啊,哪怕是找个男的,也得搭伙过日子啊,不然你老是一个人,我们也不放心啊!哈哈,说得我跟嫁不出去的大姑娘似的。”

​林子仲总结道:“只有该结婚的感情,没有该结婚的年纪,虽然咱们不能结婚,但理儿是这个理儿。”

​孙洵惊讶地看着他,还真是一语成谶,精辟啊!不愧是文化人,他又要给这个文质彬彬的人加上十分印象分了。他想了想说:“那倒也未必,说不定哪天,咱们也能结婚了呢?”

​林子仲拿着筷子的手顿了顿,抬头望着他认真地问:“咱们也能结婚吗?”

​“当然啊!说不定哪天国家就通过了……”孙洵原本是想说,说不定哪天国家通过了同性婚姻法,我们同性也可以结婚了。可说到一半,就看到林子仲望着他,嘴角闪过一丝狡黠的笑,这才知道自己落尽了他的圈套。他不知说什么,竟然被他气笑了,“刚说你是老实人,就给我下套,太不厚道了吧!”

​林子仲也掩饰不住嘴角的笑,夹了口菜到碗里,低头道:“其实这几天,我一个人想了很多。”

​孙洵随口问:“想什么?”

​林子仲抬头望着他:“你,咱俩。”

​那一刻,孙洵觉得,当初那种飘渺不定的感觉,似乎落了地,就像一颗漂泊的蒲公英,终于开始生根发芽。孙洵更没想到的是,当初他一句随口的玩笑话,竟然在20年后成了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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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该结婚的感情,没有该结婚的年纪,虽然咱们不能结婚,但理儿是这个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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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emini

我爱你并不是因为你是谁,只是我喜欢和你在一起时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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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什么时候能更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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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作者比较懒,终于2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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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手》02 没说出口的告白
乌拉韩阳_GC 发布于 2018-10-31 10:08:20
阅读数:6136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人生犹如一场战争,所幸有你,与我并肩作战。

​​孙洵在游泳馆的时候说有空一起运动,也只是说说而已罢了,可没想到林子仲当了真,隔三差五就约他出来运动,有时游泳、有时打球、有时夜跑。孙洵原本是个宅男,却也被他强行拉出来变成了一个运动男。

春天北京的风还有些凉意,但夜跑了几公里的两个人却是一身大汗。

孙洵跑不动了,慢吞吞地跟在后面,林子仲发现身边的人没有跟上来,倒了回去,面对着他倒着往前走。

孙洵对他摆着手求饶,“不行了,我跑不动了。”

林子仲忍不住笑他,“你看看你,比我小了这么多岁,身体素质还不如我呢。”

孙洵表示很委屈,“大哥!我已经进步很多了,一开始只能跑两三公里,今天我已经陪你跑了有5公里了吧?”

林子仲为他拍拍手,“是啊你是有进步,恭喜你!不过还是要再接再厉,不能骄傲。”

孙洵冲他敬了个礼,“遵命!林教练!”

林子仲上前拉住了他的手,转过身带着他一起跑,孙洵愣了一下,脚步跟着他一起跑起来,眼睛却盯着他的背影,还有他们牵在一起的手上,怎么也挪不开。

入夜的北京路上并没有什么人,只有偶尔经过的汽车,匆匆擦过,没有人注意到这两个夜跑的人手牵着手。

孙洵原本跑不动了,可林子仲这样拉着他的手,硬是又拉着他跑了两公里才停下来。

脚步停了下来,牵着的手却没有松开。林子仲就这样走在他的前面,并没有回头,牵着他的手心却渗出了薄薄的汗水。

路灯照着昏暗的街道,拉出两个人长长的影子,安静的夜里只有偶尔经过的汽车发出的鸣笛声。

孙洵就这样被他牵着手,松开也不是,继续牵着……似乎也有些尴尬。正想着要说什么,就见林子仲回头对他说:“你们做酒店服务业的,经常一站一整天,要不就是熬夜值班,对身体特别不好,偶尔运动一下,增强体质,对身体好。”

他说得一本正经,孙洵只能像个小学生一样点点头,忽然感觉到他牵着手轻轻松开了一下,孙洵以为他终于要松开了,没想到他换了一个姿势,手掌握住他的手掌,紧紧扣在了一起。

孙洵有些惊讶地望着他的侧脸,林子仲却仿佛若无其事,继续牵着他的手漫步在宁静的夜里。两个人的手心,都渗出了汗水,却没有让他们松开彼此。

孙洵隐隐觉得有些不妥,但林子仲没有松开他的意思,他也就任他牵着,只是忽然觉得这春风中带着一丝暖意,春天真的来了。



孙洵并不会每天跟林子仲联系,通常会隔两三天,他喜欢林子仲主动打电话来,喜欢收到他的传呼,有时他也会主动联系他,这样等待与主动之间的互动,让他们每天都充满了期待和幻想,仿佛整个人都充满了力量,每一个忙碌的工作日都有了新的盼头。

孙洵想,或许,他是重新找到了恋爱的感觉了吧!只是不知道林子仲是如何想的。

他又想起了那天夜跑的时候,林子仲主动牵起他的手的情形,心里不禁泛起一丝甜蜜,这种恋爱前的暧昧,既美好、令人心动,又不确定、令人焦急。他们早已不是年轻的小伙子了,都二三十岁的人了,他们的同龄人早已走入婚姻,他们朋友们的孩子甚至都上了小学,可他此时,他竟然又有了那种年轻时恋爱的心动,他一边笑自己幼稚,一边又为自己高兴。他在高兴什么呢?八字都还没一撇呢。

“洵子!一个人在这傻笑什么呢?”宋平推了推孙洵,将他从暧昧的幻想中拉了回来。

“没、没什么,昨个儿捡了一百块钱。”孙洵随口胡诌。

宋平忍不住打趣他,“嘿?还有这么好的事儿呢?我看你丫不是捡了一百块钱,是捡了一个对象吧?”

孙洵嫌弃地看他一眼,“我要是真捡到一个对象,还能在这跟你浪费时间啊?”

宋平愤愤不平,“你说你这人啊,就算你有了对象,也不能见色忘义啊!你忘了在你漫长而孤独的单身生活中,我这个好哥们儿是如何安慰你、陪伴你的吗?想起来简直是可歌可泣……”

孙洵差点一口酒呛死自己,赶紧抽了纸巾擦擦嘴,“得了谢谢您嘞!我可受不了您这‘可歌可泣’的兄弟情,您别再给我介绍那些不靠谱的人我就谢天谢地了!”

宋平叹着气闷了一口酒,“唉,我也不想啊。可你知道,咱们找对象不方便,不是酒吧就是公园,再不就是熟人介绍,那好男人头上又不会写着‘我是同志’四个大字让你挑选,有时候不得已,凑合一下也是无奈嘛。”

孙洵看了看他,无奈地摇摇头。“我要真是凑合的人,还至于这么难找对象啊?”

宋平点点头,“也是。”他忽然又想起什么,问:“对了,你小子最近是不是真的有情况啊?怎么叫你十次你九次都说有约了?哎,是不是那天那个帅哥?”

孙洵装糊涂,“哪个帅哥?”

宋平指指他的鼻子,“就那天在酒吧遇见那个,后来他不是还送你回家了吗?就没啥进展?”

孙洵想了想,“哦……你说他啊?”

宋平一脸期待。

孙洵一脸冷漠,“没有。”

宋平被他的大喘气气死,“嘿,你说你这人,谈个恋爱还偷偷摸摸的,跟哥们儿有啥不能说的?”

孙洵对他皮笑肉不笑地笑笑,“抱歉了哥们儿,还真不能跟你说,要是跟你说了,回头整个西城区就都知道了。”

“哎你丫……”宋平被他气得不知道该骂什么了,两人对视一眼,又一起笑了起来。

孙洵也被自己逗笑了,宋平这人是不错,热心又仗义,就是有一点不好,大嘴巴,什么事都藏不住,要是跟他说了,回头整个朋友圈子就都知道了。

孙洵笑着拍了拍宋平,“小平,不是我瞒着你,这事儿还八字没一撇呢,成不成都不知道。回头定了,我一定第一个跟你说。”

宋平这才有点心理平衡了,自己喝了口酒,也不再贫了,“我看那个人挺好,能衬得上你。”

孙洵自己也喝了一口,忽然有点惆怅,“未来的事谁知道呢?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吧。我这个年纪,是真的经不起折腾了。”但愿这个人,真的是那个可以陪我走下去的人吧。



林子仲依旧经常约孙洵出来运动,孙洵也很乐意陪他一起,虽然他自己本来对运动是没什么兴趣的,但是每次看到林子仲一本正经地对他说教的样子,忽然觉得这个男人也挺可爱的。这股认真的说教劲儿,就连他爸都没有过。

难得有一天,林子仲约他出去,没有去运动,而是去吃饭,而且是去了一家很有情调的西餐厅吃饭。

孙洵很少来西餐厅吃饭,所以一切都听林子仲的安排,他点了一份双人套餐,牛排七分熟,配黑椒酱、烤土豆,蔬菜沙拉、黑咖啡,搭配一些小食,营养健康又美味。西餐厅人并不多,很安静,气氛很好,尤其他们坐的是卡座,私密性强,很多情侣都喜欢来这里。

孙洵看着林子仲慢条斯理地切牛排的样子,打趣道:“今天怎么想起来这么有情调的地方了?”

林子仲只是笑笑,“我怕总吃川菜,你会吃腻了,而且总吃辣也是对胃不好。”

孙洵忍不住笑他,“您还真是个养生的老干部。”

林子仲低头一笑,在西餐厅略显昏黄的灯光下,面部的轮廓显得特别好看。

苏洵看了一会,也自己切起了牛排,不知为何,每次和林子仲在一起时,都会有种飘渺不定的感觉,可每次看到眼前活生生的他,又有种踏实安心的感觉。一转眼他们已经相处两个月了,彼此也增进了许多了解,宋平只见过林子仲一面,就说他是适合孙洵的人,而孙洵这个当事人却并不那么确定。适不适合,还需要经过长久的相处才能知道,但两个人在一起,仅仅是因为适合吗?并不。他还是愿意相信,最初遇到林子仲时那种飘忽不定的感觉,就算是那种感觉听起来是那么不靠谱,但当他看到眼前这个实实在在的人,他总觉得,这种所谓的“感觉”,正是因为用在了对的人身上,才有着不一样的化学反应,那种化学反应或许就叫做——恋爱的感觉。

“你干嘛这么看着我?”林子仲被盯久了,忍不住问。

孙洵对他笑笑,问:“子仲,你觉得我怎么样?”

林子仲显然是愣了一下,又对他笑了,“你?很好啊。”

孙洵对这个答案似乎满意,却又不那么满意,“怎么个好法?”

林子仲想了想,“你性格很好,总是迁就我,陪我做我喜欢的事;你很会照顾人,每次运动之后,都会帮我买水,给我准备纸巾擦汗;你也很守时,每次约会,都不会迟到……”

孙洵忽然打断他,“所以,我们这是在约会吗?”

林子仲愣住,眨着眼睛望着他,出乎意料他竟然抓住了这个自己不经意的用词。然而,真的是不经意吗?还是心中所想,一不小心就泄露了出来呢?

林子仲忽然严肃起来,放下了刀叉,“额……洵子,其实我今天约你出来,是想……”但他还没说完,就听到“滴滴”的声音,是他的BB机响了。

林子仲并没有继续刚才的话,而是掏出了BB机,点开了刚才的讯息,忽然间皱了皱眉,发出一声疑惑又泄气的轻叹。

孙洵问:“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林子仲看着BB机的屏幕,眉头紧锁,“没什么事。”

孙洵又问:“你刚才说,今天约我出来,是想要干什么?”

“没什么,改天再说吧。”林子仲只是皱着眉头,摇了摇头,似乎是不想继续说刚才的话了。

其实他不说,孙洵也大概猜到了,这样有情调的餐厅,暧昧的环境,大概就是告白的最佳准备了,可就在他要说出口的那一刻,被一条讯息打断了。那条讯息,一定是什么重要的消息,打破了他原本准备告白的心情,否则他不会如此沮丧地放弃了马上就要告白的话。

见他没有了兴致,孙洵也没有继续追问,与他聊了一些别的话题,直到两人吃完了饭各自回家,林子仲都是心事重重的样子。他不说,孙洵也只好假装没看到,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



林子仲回到家里,拿起BB机,又犹豫了一会,终于还是拨通了信息上的那个电话号码。

“喂,您好,请问哪位?”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女孩子甜甜的声音。

林子仲身体一口气道:“我是林子仲。”

女孩愣了下,随即带着些激动道:“子仲?你终于回我电话了。”

“嗯,刚才在外面跟朋友吃饭。”

“子仲,我回国了。”

“……还没到放假时间,怎么忽然回国了?”

“说来话长,你明天有空吗?咱们见面说吧。”

“明天……我有工作,走不开,改天吧。”

“子仲,其实我这次回国……”

“媛媛,我还有事,我再联系你吧。”

“子仲……”

“嘟……”

没有给女孩说话的机会,林子仲就挂了电话,他和李媛媛已经很久没见了。这几年她在日本留学,每年只有春节回国,两家是世交,因此拜年时也总能见到,可是这个时候,她为什么会突然回国呢?

林子仲不想去想,也懒得想,他真后悔今天没有把那句话说出口,烦躁地挂了电话,倒头就睡了。



第二天,其实他并没有工作,一觉睡到了晌午,还是被母亲的电话吵醒的,让他赶快回家一趟。林子仲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匆忙收拾了一下就去了母亲家里。刚进门就隐约听见客厅有来了客人的声音,还是个女孩,仔细听了听,那女孩的声音竟然是李媛媛。

“阿姨,您不用这么客气,我又不是第一次来了。”

“媛媛你常年在日本,好不容易来一回,也不说提前打个电话,我什么都没准备呢。”

“没关系的阿姨,这些都是我从日本带回来的补品和零食,给您尝尝,要是喜欢,下次我再给您带。”

“哎呀媛媛你太客气了,其实阿姨什么都不缺。也难为你,都这么久了,还想着阿姨。”

“应该的,叔叔阿姨是看着我长大的,在我心里,您就像我干妈一样的。这不昨天我刚到家,我妈就让我今天带着东西来看您了。”

“还是媛媛懂事,以后谁要是娶了你啊,可真是有福气……”

“……阿姨,您尝尝这个。”

“哎。”

林子仲叹着气摇摇头,心里更烦躁了,慢吞吞地走了进去,母亲赶紧叫他坐过来“子仲啊,怎么才来?媛媛来看你了。”

李媛媛正坐在母亲的身边,笑容满面地拉着她闲聊,母亲也是很高兴,赶紧叫林子仲过来坐在她身边,拉着他们聊了许多他们小时候的事。

林子仲听着,越听越觉得事情奇怪,终于忍不住打断道:“妈,我饿了。”

林母一拍额头,“瞧我都给忘了,你还没吃饭吧?我做两个菜咱们一起吃啊!”

李媛媛也马上跟去了厨房,“阿姨我帮您吧。”

“不用不用,媛媛真是贤惠,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林子仲无奈地摇摇头,听着母亲和李媛媛全程互吹,他一句话也接不上,心情复杂地七上八下。

好不容易三个人吃完了午饭,李媛媛才依依不舍地跟林母告别。

林母关上门,转头就板起脸问儿子:“你说你,你到底怎么回事?”

林子仲挠挠头,“什么怎么回事?”

“人家媛媛都主动找上门了,你看你那是什么态度?对人家冷冷淡淡的,幸好人家媛媛不跟你一般见识,要是我早抽你了!”

“妈,我跟她都分手好几年了。”

“分手了还可以和好啊!她这些年一直单着,你也一直单着,你们都岁数不小了,既然媛媛有这个意思,有什么不好的?”

林子仲看看母亲期盼的脸色,还是没忍心继续说下去。李媛媛这次回来,是想跟他复合吗?他们曾经,的确是人人羡慕的金童玉女,可那都已经过去那么久了,他也早就有了新的生活,有了新的……感情。

林母重重地叹了口气,摇头道:“唉。真不明白你。媛媛这么好的女孩儿,她爸妈和我们又是老朋友,知根知底的,你怎么还是……”她有些恨爹不成刚,又有些无奈地望着儿子,“你是个大人了,什么事都有自己的主意,我知道强扭的瓜不甜,但是你也该好好想想,你岁数不小了,以后的半辈子,应该怎么过。你想就这样吊儿郎当地过,还是成个家、安安稳稳地过?”

“妈,您就别问了,我心里烦着呢。”林子仲心里也很烦躁,现实与期待、安稳与冒险、已知与未知,究竟该如何选择?他也不知道,他应该好好想一想,好好问一问,自己的心。



孙洵等了两天,终于等来了林子仲的电话。

“抱歉,这两天没能跟你联系,家里有点事。”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疲惫。

“哦,没关系,你忙你的就好。如果有需要我帮忙的,尽管开口。”

“嗯……那倒没有,不过接下来一两周,咱们可能见不了面了。”

“……为什么?”

林子仲犹豫了下,低声道:“我前女友从日本回来了。”

孙洵沉默了许久,只是“哦”了一声,没有多问,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去,也都有自己的身不由己。

林子仲的声音听起来有些颤抖:“我……我需要一点时间,可能暂时……不能跟你见面了。”

孙洵没有接话,又“嗯”了一声,随即补充道:“好的,我知道了。如果没有别的事情就先挂了吧。”

林子仲也沉默了一会,“行,那这段时间你自己要好好的。过段时间再联系。”

孙洵没再说什么直接挂断了电话。忽然觉得心跳得厉害,拿着电话的手心都冒了汗,他咬了咬嘴唇,仿佛整颗心都沉了下去。他也不能确定林子仲最后会如何选择,毕竟结婚生子这条路要容易走得多,而自己脚下这条未知的路,却充满了不确定和风险。如果他真的选择了前者,那也是无可厚非,但……孙洵的心中总会有那么一点失落,仿佛得而复失一般,原来情不知所起,早已动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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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手》
文•乌拉韩阳

耽美|年代|京味|清水|微甜
本文根据老唱片夫夫真实故事改编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人生犹如一场战争,所幸有你,与我并肩作战。

03 他是我的爱人

那一段时间,孙洵过得度日如年,每一天仿佛都在恍惚和不安中度过,他不知道林子仲在做些什么,也不敢贸然联系他,他害怕得到一个否定的答案,害怕自己刚刚动了心就成了一场空。
忽然有一天,林子仲打来电话,孙洵还有些局促,拿着电话的手心都冒了汗,他要说什么?他想听,又不敢听,他害怕听到的是一个坏消息。
“好久不见了,你最近过得好吗?”
开场白就有些生疏,让孙洵的心里不禁有些不祥的预感。但自尊心还是让他表现得从容沉稳,“我挺好的,你呢?”
“我……还行吧。明天你有时间吗?一起吃个饭吧。”
孙洵忽然紧张起来,他的前女友离开了吗?还是没有离开呢?这个时候见面,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孙洵无法直接问出口,只好委婉地问:“有什么事吗?”
林子仲沉默了一会说:“她想见见你。”
不必说,也知道他口中的“她”是什么人了。孙洵竟然鬼使神差地答应了。他首先是觉得,既然情敌提出了见面的要求,他作为一个男人,不能怂。其次,他也真的好奇,林子仲的前女友会是什么样子,她见了自己,会说些什么。然而他刚放下电话,心里就开始了忐忑。林子仲带那个女孩和他见面,是想说什么呢?是告白局,还是分手局呢?不论是什么,他都应该去,听他亲口说一个答案。
约好的那天,孙洵没有打扮得很隆重,也没有很随意,只是白衬衫、牛仔裤,看起来清爽舒适。然而他难得一见地迟到了。
他到那家餐厅的时候,透过玻璃窗,就看到林子仲与那个女孩面对面坐着,两个人有说有笑地聊天,看起来似乎很和谐。女孩不算特别漂亮,但大方得体、温柔可人,像是男人都会喜欢的那种类型。
孙洵的心里忽然有些酸涩,这些天他的心里一直抱着某种期望,那种一丝丝的幻想,仿佛在这个瞬间产生了一丝裂痕。他们看起来是那么般配,而他的到来,仿佛是多余的。或许他今天就不该来,不该看到他们坐在一起的样子。这场爱情,或许还没来得及开始,他就已经输了。
他也忘了自己是以什么心情走到他们坐的桌前的。
林子仲看到他,忽然站了起来,望着他微微一笑,似乎是忍住了许久未见的思念和冲动,那一个眼神竟然令他莫名地安心、又莫名地费解。
女孩也站了起来,林子仲为孙洵介绍身边的女孩,“这位是李媛媛,刚从日本留学回来。”
孙洵面带微笑地与她握手,礼貌地与她打招呼:“你好。”
这时林子仲转过身来轻握孙洵的手臂,面带微笑地说道:“这是孙洵,他是我的爱人。”
这话一出口,李媛媛的嘴角抽动了下,原本漂亮的脸上浮现出些许尴尬和不自然,但她并没有表现出惊讶或鄙夷的神情,似乎是早就猜到了这个答案。
而孙洵呆立在原地,他看到林子仲略带玩味和调皮的笑容,连方才握手的右手都僵在了那里,他听错了吗?他说什么?“他是我的爱人”,这一句既直接又简短的话,不停地回荡在他的耳边。
孙洵回过神来的时候,林子仲已经很绅士地为李媛媛拉了椅子让她坐下,而自己坐在了孙洵的身边。
孙洵不可置信地望着他的侧脸,林子仲也望向他,给了他一个微笑,坚定而温柔。
孙洵不知该说什么,他就这样看着林子仲和李媛媛点了菜,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聊着天,他心不在焉地听着。
听了一会,他终于缓过神来,这就是林子仲今天给他的答案了。今天之前的所有不安、所有焦虑都一扫而空了,因为那个人终于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答案。不是泡影、不是失望、不是暧昧不清,而是真实的喜悦。
中途,林子仲去了洗手间,李媛媛忽然问孙洵:“你是认真的吗?”
孙洵先是愣了一下,这话确实问得没头没脑,但他明白她的意思,随即严肃地点点头,肯定道:“当然,我对感情是认真的。”
李媛媛看了他一会,神色失落道:“其实听到他说今天吃饭的时候还会有一个人来,我就猜到了。”
孙洵张了张嘴,却没说出什么,今天这场他以为自己必败的局面,却陡然扭转,那个看起来那样漂亮聪慧的女孩,却成了失败者。他也不知该说什么安慰她。
李媛媛自己沉默了一会,又释然一笑:“既然你是认真的,那我就放心了。子仲他是个好人,你要好好珍惜他。明天我就回日本了。”
孙洵也有些不好意思,“那也祝你一路顺风。”

吃完饭,林子仲送孙洵回家。车上,两人都沉默着,谁也不说话,一种暧昧而害羞的味道蔓延在狭小的空间里,仿佛谁也不愿意打破。
直到下了车,林子仲说:“我送你到楼下吧。”
孙洵也没有拒绝。两人便步行着朝孙洵家的楼下走去。
林子仲忽然伸出手,拉住了孙洵的手,这不是他们第一次牵手,却是格外心动的一次。
孙洵扭头看了看林子仲,林子仲也看着他,“你今天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
孙洵知道他在说什么,忽然有些不好意思,幸好天已经黑了,路上也没什么人,不会有人看到他此时有些窃喜的表情。“你想听我说什么?”
“你今天开心吗?”
“开心。”
“为什么?”
“因为今天……菜很好吃。”
林子仲“噗”地笑出来,孙洵也笑了,两个人望着彼此的眼睛,笑得乐不可支。打破了暧昧的窗纸,可以清晰地看到彼此的心意,是一件多么幸福、多么喜悦的事。
两人这样边说边笑走到了楼下。林子仲忽然认真起来,说:“其实媛媛这次回来,是想要跟我复合的。我两家是世交,两家老人也在极力撮合我俩。”
孙洵“哦”了一声,不知该接什么。
林子仲又说:“其实我也有想过,要不就稀里糊涂地结婚生孩子,日子就这么过,好像也行。可是一想到你,我又不想那么过了。”
孙洵笑着问:“你都三十好几了,再错过了结婚的女孩可就没什么机会了,你真的不后悔?”
林子仲望着他的眼睛,“不后悔。”
孙洵点点头,轻轻地抱了他一下。由于是在家里楼下,也只是飞快地抱了一下,林子仲望着迅速抱了他又迅速退回去的孙洵,嘴角上扬了下,像是一个青涩的大小伙子,笑得又傻又憨。
孙洵走到楼门口,回头对他说:“明天我下班早,你来接我下班吧,咱们一起去那家川菜馆吃饭。”
林子仲笑着点头,“好。”

不知不觉,他们已经相处三个月了。
这天他们一起吃了晚饭,林子仲主动邀请孙洵去他的家里坐坐。孙洵欣然答应了。
林子仲自己住在一间单身公寓里。房子不大,但很有情调。两扇大窗下摆放着画案,旁边堆放着一些画画的颜料,书架是用画架替代的,放了很多书籍,有中文的,也有外文的。一个略显格格不入的老冰箱,看着有些陈旧了,还发出嗡嗡的制冷的声音。房间里侧有个屏风,将卧室和客厅分隔开,屏风后就是一张单人床、一台小电视和一个录像机。整个房间有些杂乱,但也算干净,想到一个单身男人住在这里,这样的状况也算不错了。
孙洵走进这间小屋子的时候,仿佛走进的是林子仲的生活。这里的物品对他来说还有些陌生,但他很乐意与它们见面。
林子仲有些局促地给他倒了一杯水,“抱歉,也忘了好好收拾一下,让你见笑了。”
孙洵倒是没有介意,“没关系,这样挺好的。”
他们把租来的录影带放进录像机里,小电视播放出一部英国电影,名字叫《神父》。电影有些暗淡悲伤,充满了主人公对神子的爱和对同性的爱之间的激烈矛盾。
虽然电影很感人,但似乎两个人都有点心不在焉,他们并排坐在沙发上,偶尔有一搭没一搭地讨论情节,有时谁也不说话,默默地看着屏幕,但余光中总能看到身边人专注的眼神。
比起看电影,或许这种并肩而坐、安静和谐的气氛更让他们陶醉。不需要太多语言,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哪怕彼此不说话,也能感受到对方的心跳。
电影很长,看完的时候,已经很晚了。
孙洵刚看了看手表,就听见林子仲说:“时间太晚了,你明天还要上早班,再回家也折腾,不如在我这睡吧,明早直接去上班也近。”
孙洵想了想,看了一眼他的单人床,又想起了这三个月他们的相处,心里想到的一个词是:水到渠成。林子仲这个人,是值得好好交往的。他看了看林子仲,对他点了点头。
林子仲站了起来,帮他铺好了床,然后自己坐回到沙发上,拿起了桌上的一本书打开。
孙洵躺在他的床上,不解地望着他,“你不睡吗?”
林子仲不知为何有些脸红,他赶紧关了灯,只开了茶几上的书灯,靠着沙发背对着他坐了下来,“我还有一本书没看完,想再看一会。”
孙洵又好笑又费解,这个男人为何总是不按套路出牌?既然他这么说了,他也就由他了。
这一夜无梦,睡得很踏实。清早醒来,就看到初夏的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画着颜料的画板上,不大的小屋笼罩在一片温暖祥和之中。林子仲坐在沙发上,歪着头捧着昨晚的那本书,认真地看着,清晨的阳光笼罩在他的身上,格外好看。
孙洵揉揉眼睛,坐起来惊讶地望着他,“你昨晚在那儿坐了一宿?”
林子仲抬起头望着他,合上了书,这才想起来打了个哈欠。
孙洵有些哭笑不得,自己昨晚的想法还真是小人之心了,没想到他竟然真是个“柳下惠”。“你怎么不来床上睡?”
林子仲笑得有些尴尬、又有些害羞,“你今天还要上班,我怕挤到你,你睡不好,这单人床太小了。”
孙洵随口玩笑道:“那你买个双人床不就行了?”
林子仲望着他笑笑,并没有接话。

孙洵去上班的路上,仿佛忽然醒悟过来,一瞬间的莫名其妙、疑虑、不解、纠结、甚至有些气愤,昨天他原本是期待着发生什么的。毕竟他们已经是成年人了,感情走到了这里,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不需要故作羞赧,也不需要欲拒还迎。可他以为会发生的事,竟然没有发生。他有一瞬间的怀疑,自己是不是会错了意,难道林子仲对他并没有那样的意思?可他明明在那女孩的面前说:他是我的爱人。这确凿说出口的话,难道还能有假吗?
孙洵怎么也想不明白。这工作的一天都烦躁的很,忍不住反反复复地想,整个人都魂不守舍的。
前台的小妹妹看到他的样子,忍不住逗他:“孙哥,平时你都跟大家有说有笑的,今天是怎么了?看起来闷闷不乐的。”
孙洵尴尬道:“没什么,我挺好的啊。”
另一个前台小妹妹调侃道:“孙哥工作表现一直很好,能有烦恼也肯定是感情问题,我看是为情所困吧?”
两个小妹妹叽叽喳喳地讨论起来,仿佛是知道了什么了不起的八卦。
孙洵哈哈一笑,“去去去,小丫头片子懂什么叫为情所困,别瞎说了,快好好干活!不然扣你们工资!”
两个小女孩调皮地吐吐舌头,继续工作了。
孙洵嫌前台闹腾,自己找了个清净的角落呆着,这会儿快下班了,酒店的人流也不多,他偷一会懒也无妨。
正在脑子发乱的时候,忽然BB机响了,他赶紧掏出来,看到的是一条文字讯息,来自林:我买了一张双人床。
孙洵先是愣住了几秒,随即差点没叫出来,他忍不住握着BB机跳了起来,又怕有人看到他失态的样子,赶紧收敛了动作,脸上的笑意却怎么也抹不去了,仿佛一天的阴霾全都散开了。那些不安和焦虑一扫而空,换来的是晴空万里的阳光,暖洋洋的照进他的心里。
下班的时候,孙洵换好自己的便服,从大堂走过的时候,前台小妹又叫住了他,“孙哥!这是有什么好事了?满面春风的,刚才不是还愁眉不展吗?”
孙洵心里高兴,也跟她们贫两句:“没有的事儿,小姑娘别瞎打听。”
他从单位出来,就直奔商场,走到卖床上用品的一层,却停住了脚步,他还是第一次来买床上用品,也不知道从何下手。
热心的售货员上前询问他:“这位先生需要什么?”
孙洵说:“我想买一套双人的床上用品。”
售货员带着他往被褥床单的方向走,边走边问:“一般我们双人的床上四件套,就是包含床单、被罩,和两个枕套。您看看,您喜欢什么材料、什么款式的?”
售货员介绍得热心,孙洵也不知道该选什么样的,一时有些踌躇。
售货员又笑着问:“一看您就不常买东西,男同志都这样,不会选东西,那您的爱人喜欢什么样的?您按照她的喜好买,准没错。她喜欢什么颜色?”
听到她说起“爱人”这个词,孙洵又不禁想起了那天林子仲说“他是我的爱人”时的样子,心里不禁涌起一丝甜蜜。“爱人”是一个多美温暖的词语,不是“丈夫”、“妻子”这样法律上赋予的社会关系,只是因为相爱而在一起的两个人而已。
他想了想,看着眼前花花绿绿、眼花缭乱的颜色,忽然锁定了一款淡蓝色碎花的款式,指着它说:“蓝色的吧。”他觉得,林子仲应该会喜欢蓝色。
售货员笑着说:“您爱人的眼光倒是和一般女同志不太一样,一般女同志都喜欢粉的、红的,她品味倒是挺特别。”
孙洵笑笑,“就它吧。”
“好嘞,我给您包起来。”

孙洵走出商场,找到一个公用电话亭给林子仲打了个电话。
林子仲很快就接了起来,听起来语气还有些焦急,“喂,你在哪儿呢?”
孙洵忍不住弯起嘴角,“我刚下班啊!”
林子仲有些怀疑,“你不是五点就下班吗?这都六点多了。”
孙洵心情很好,“你在家等着,我马上就过去。”
孙洵到了林子仲家的时候,就看到原来单人床的位置已经换成了一张双人床,林子仲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床垫上,画面有些滑稽好笑,孙洵忍不住逗他,“你怎么不把被褥铺上呢?”
林子仲看了看他,很直接道:“没买床单。”
孙洵哭笑不得:“那你怎么不买呢?”
林子仲有些窘迫,想了想说:“你也没回我电话,我还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如果我说我不愿意,难道你还要把床退回去吗?”孙洵走到他身边,把藏在身后的四件套拿了出来,塞到他的手里。“我下班就去商店买的,给你一个惊喜。”
林子仲抬头看着他,眼中有一瞬间的惊喜,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单纯的喜悦。
两个人一起重新铺好了被褥,换上了新买的床上用品。新的双人床使得原本就不大的小屋显得有些拥挤了,可林子仲却爱不释手地摸着新买的枕套,对孙洵说:“你选的布料真好,颜色也好看。”
孙洵得意道:“售货员说了,让我按照爱人的喜好买,我就选了这个。我就猜你会喜欢。”
林子仲点头道:“我喜欢。”
那一晚,他们成为了真正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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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手》04一件小事
乌拉韩阳_GC 发布于 2019-01-30


​​  孙洵与林子仲恋爱之初的感觉,并不像小年轻时那样激情澎湃,轰轰烈烈爱得死去活来,大多时候是平淡中带着温馨的。每天照常上下班,空闲时间有时会腻在一起,享受偶尔的小甜蜜,这样的恋爱就像是春天花田里的小雏菊,并不艳丽、并不夺目,但拥有它自己宁静的芬芳。

  孙洵经常下班早,就去接林子仲下班。他在林子仲的公司附近转了一圈,发现了一个书屋,是一家古色古香的老书店,装修得颇有古典风韵和文化气息,名叫“博雅书屋”,遍寻书架,找不到市面上流行畅销的言情小说,取而代之的是马基雅维利、波德莱尔、维特根斯坦等一个个生僻的名字。他随意拿了一本,里面翻译的文字艰涩生硬,却充满着古典主义的庄严与深奥。

  书屋里来来去去的人,大多是上了年纪的中年人,孙洵在他们中间,已经算是年轻的了。书店的老板是一对老夫妇,有时是丈夫在,有时是妻子在,店员也就只有一个人,氛围很是安静。

  孙洵经常在这里看一会书,边看边等林子仲下班。

  林子仲来的时候,就会绕着书柜走一圈,走到他的对面,望着他微笑。

  孙洵经常来,也和这里的老板混了个脸熟。

  他正在角落坐着看书,就见到老板端着一杯茶走过来,放在了他的面前。

  孙洵抬头看了看他,“老板,我没点茶。”

  鬓边花白的老人面带微笑看着他,“不收钱,请喝你的。”

  孙洵摇摇头,“那多不好意思,您这茶也是有成本的。”

  老板将茶杯推到他面前,“没关系,一杯茶能有几个钱?反正都是我自己常喝的茶。”

  “好吧,那谢谢您了。”孙洵冲他笑笑,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老人微笑道:“这是西湖龙井。”

  孙洵点点头,略显羞赧,“真不好意思,我不太懂茶。”

  “是啊,现在的年轻人,对这些传统文化都不太懂得了,别说这茶了,就这些书,也很少有年轻人愿意买来看了。”

  这里的博雅书屋确实平时人不多,能买书的人就更少了,想来也是生意不太好。他看着老人感慨的样子,安慰道:“现在的年轻人,都爱赶时髦,看一些言情小说。您这里的书,门槛儿高,要不是有文化的人,还看不懂呢。”

  老人被他逗乐了,“我看你常来,倒是能坐得住。”

  “我有个朋友在附近上班,我有时候就在这里等他。”

  两人聊了一会,就看到林子仲走了进来,孙洵喝完了杯里的茶,拿着手里的书,到柜台结了账。

  走出书店,林子仲拿过孙洵手里的书,疑惑地看他一眼,“经济学名著《人口原理》,托马斯·罗伯特·马尔萨斯。你买这本书干嘛?”

  孙洵看了看他,“刚才老板请我喝了杯茶。”

  林子仲有点惊讶,又有点好笑,“所以你就买了一本书?”

  孙洵轻叹了一声,“我总在这白看书,本来就不好意思了,今天他还请我喝茶,我哪好意思空手走啊?”

  林子仲笑笑,“你脸皮还挺薄。”

  孙洵拍了他一下,“嘿,怎么说话呢?你以为我脸皮很厚吗?”

  林子仲哈哈一笑,孙洵也被自己逗笑了,两个人说说笑笑,走出了那条小胡同。

  走到路边的公交站,一个年轻的女孩也站在那里等车,她望着他们,悄悄挪到了他们身边。

  林子仲看了她一眼,孙洵也跟着看了一眼,不知她为何看着自己,但确实不认识。

  女孩冲着孙洵笑了一下,孙洵莫名其妙,也对他礼貌微笑。

  女孩有些紧张,却还是开口说:“我们在博雅书屋见过,我每天下班都路过那,有时候会进去逛逛,经常能看到你,你记得我吗?”

  孙洵挠挠头,他不是不记得,是根本就没注意。

  女孩看了看他手里的书,又说:“你对经济学感兴趣呀?在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工作,刚刚大学毕业,对经济学也是初学者,有机会咱们可以交流一下经验。”很明显的搭讪,看起来有些腼腆,却又像是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子。她说完,自己也有些不好意思,咬咬嘴唇,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从兜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他,“这是我的名片,如果……如果你也对经济学感兴趣去的话,可以打电话给我,我们一起学习。”说完,女孩已经脸颊红了起来。

  正好一辆公交车开过来,停在他们面前,女孩转身就上了公交车,消失在夕阳的晚霞中。

  孙洵拿着手里的名片,仍然云里雾里。

  林子仲抽出名片看了看,“邓嫣然,名字倒是挺好听。”

  孙洵眨眨眼睛望着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林子仲对他晃了晃手里的名片,“人家姑娘跟你搭讪,你那是什么表情?”

  孙洵拿过他手里的名片,上面还有她工作单位的电话号码。他惊奇道:“现在女孩儿都这么主动大胆了吗?第一次见面就给电话号码了。”

  林子仲的语气不咸不淡,“哪是第一次?人家不是说了,经常在书屋看到你,八成是早就盯上你了,只是今天才逮到机会搭话。”

  “那也……”

  “万一你像以前去游泳馆那样,去了一次就再也不去了,她不就没机会认识你了吗?所以有机会就赶紧搭话,不能让你跑了。”

  孙洵听出来了,林子仲这是吃醋呢,还要借从前的事戏谑他。男人吃起醋来,酸劲儿也不比女人差。那时候林子仲就是一念之差,没有上前搭讪,否则他们也不会白白错过三年了。虽然如今兜兜转转,又重逢在一起了,可总是有些遗憾,若是当年鼓起勇气搭讪,现在他的他们又会是什么样呢?

  孙洵心里得意,佯作叹气,望着手里小小的名片,“人家女孩都给留电话了,我要是没点表示,也太不绅士了吧?要不就下次请她喝个咖啡?”

  林子仲眼疾手快,立即抢走了他手里的名片,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孙洵想抢,却没抢过他,“嘿,人家给我的,你怎么私藏了?”

  林子仲对他摇摇头,“没收!”

  转眼已经到了初夏,6月的北京天气开始炎热起来。孙洵除了平时上班,就是呆在家里不爱出门。林子仲邀他去运动,他也不爱动。林子仲就笑他,“咱们还没在一起的时候,我叫你出来运动,你可积极了,现在我拖着你出去,你都懒得动。”

  孙洵坐在沙发上悠闲地看电视,“那时候天儿不是冷嘛,运动运动也好,现在太热了,一动就是一身汗。”

  林子仲笑着摇摇头,“我看你呀,就是得到了,懒得再花力气了,以前说好的陪我一起健身,现在你都不爱去了。”

  孙洵不置可否,“我上班时间不规律,没有精神按时运动。”

  “对了,我有个表弟,在时代杂志社工作,他们有个外国记者驻中国的派对,他拿到两张票,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玩玩?”

  这种派对在当时并不多见,听起来就会很有意思,孙洵就一口答应下来,“好啊,那到时候你叫我一起。”

  到了派对门口,孙洵不免心里有些打鼓了,拉着林子仲问:“你表弟知道你的事吗?”

  林子仲点点头,“你放心吧,他都知道。正好借这次机会,介绍你们认识认识。”

  这么一说,孙洵更紧张了,他们在一起几个月了,还是第一次见他的家里人,幸好只是表弟,不是家长,毕竟同辈人之间比较容易沟通,而且表弟也知道他的事,应该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两人正说着话,就见到一个年轻人朝他们走过来,看样貌,就知道是林子仲的表弟,和他长得倒是挺像,看起来开朗热情,和林子仲打了招呼,林子仲就介绍身边的孙洵。

  “家毅,这就是我常跟你提起的孙洵。”

  “孙哥好,常听我哥提起你,今天终于见到了。”

  孙洵倒是有点不好意思,“你可别叫我哥,我比你小,叫我洵子就行了。”

  林子仲小声嘟囔道:“按辈分叫哥也没错,本来就应该叫嫂……”

  孙洵立刻捅了他一下,让他闭了嘴。

  赵家毅被他们乐了,“哈哈……哥,人家那么年轻,可别叫老了,我觉得叫洵子也挺好,听着亲近。”

  林子仲不置可否,“你不是说有两张票吗?我就带他一起来了。”

  “哦……这样啊……”赵家毅笑笑,忽然显得有些尴尬,拉着林子仲道:“哥,你先陪我上个厕所去。”

  “你上个厕所干嘛还要我陪啊?”林子仲不解又好笑,就被赵家毅拉走了。

  孙洵站在原地,心里有点不安,他把林子仲拉走,明显就是有话要单独说,难道是不喜欢我?要偷偷和表哥说?

  过了一会,只有林子仲自己回来了,手里拿着两张票,带着孙洵入了场。

  孙洵拉着林子仲问:“你表弟呢?”

  “他还有朋友去应酬,自己先进去了,不用管他,咱们进去自己玩就行了。”

  派对是在一家高档酒店里,有自助餐、有乐队表演,还有游泳池,到处都是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人们觥筹交错,礼貌地握手交谈,看起来就像是美国电影里的场面。

  林子仲在外企工作,本来外语就很好,和外国人交流起来并没有障碍,孙洵只在书本上学的英语多年不用,此刻也终于派上了用场,磕磕绊绊,说说笑笑,倒也有趣得很。

  孙洵虽然玩得很开心,但心里一直惦记着表弟的事,但是进了场之后再看到他,却又没什么异样,该说话说话,该玩笑玩笑,似乎并没有表现出不喜欢他的感觉。

  回家的路上,孙洵才忍不住问林子仲,“你表弟有没有跟你说我什么啊?”

  林子仲看了看他,“没说什么啊。”

  孙洵继续追问:“没说对我不满意什么的?”

  林子仲笑笑,“他对你有什么可不满意的啊?他说没想到你英语还挺好呢。”

  “真的?”孙洵有点不相信,“那他刚见到我的时候,怎么表情有点古怪呢?还拉着你去上厕所,是不是跟你偷偷说什么了?”

  林子仲忽然想起了什么,对他笑了笑,“你说这个啊……其实他今晚就拿了两张票,没想到我带你来了,这不他自己就没票了吗?所以他就又去买了一张票。”

  “啊?他自己掏钱买的?”这回孙洵惊讶了,“这……这门票不便宜吧?”

  “嗯,两百多呢。”

  孙洵叹了口气,“唉,你怎么不早说啊?你早说我就不来了。”

  “我也不知道啊,我以为他是要送我两张票,没想到他自己也来……”

  孙洵心里有些愧疚,“唉,本来人家是好意,结果还让人家自己花了钱,多不好啊,两百多也不是小数目。”

  林子仲拍拍他安慰,“其实也没什么,都是我们事先没有沟通好,再说了,他的工资高,两百多还付得起。”

  “那也不是那么回事儿。”孙洵想了一会,“要不然这样吧,等过些天,你问问他什么时候有空,我请他吃顿饭。”

  林子仲看看他,“不用了,他不会计较这个的。”

  孙洵有点急,“他计不计较是他的事,我请不请是我的事。你就帮我问一下,又不用你花钱。”

  林子仲呵呵一笑,“合着我是两头占便宜了,那我就厚点脸皮,再蹭一顿饭吧。”

  林子仲按照孙洵的吩咐,又约了赵家毅出来。想着他在外企工作,孙洵就选了一家有名的美式餐厅Hard Rock。

  因为不是第一次见面了,也不必太拘束,上次的派对赵家毅有其他朋友要应酬,倒也没跟他们聊太多,这次单独吃饭,话匣子很快就打开了。毕竟都是年轻人,吃着饭聊着天很快就熟络起来。彼此默契地没有提起那天的事,却比上次见面更亲近了。

  最后孙洵结账的时候,一看账单,四百多,默默地有点心疼,不过既然早就打算好了,不管多少钱都是要请的。

  吃完饭,孙洵自己坐车回了家,林子仲送赵家毅回家,路上就说起了他和孙洵的事。三个人吃饭的时候,说的大多是各自工作或家庭的事,倒是没怎么说两个人的事,孙洵离开之后,林子仲才对赵家毅说了个大概。

  赵家毅倒是没多问,但是态度却出奇地笃定,“哥,这个人不错,你要好好把握,可别错过了。”

  林子仲倒是好奇,“你才见他两面,怎么就知道他不错?”

  “能看出来,他和以前的人……都不一样。上次的事是个误会,我自己买了门票,算是请了他一次,他就一定要请回来,还要来Hard Rock这么贵的餐厅,可见他不是会算计利益的人。”

  林子仲当然知道,可他也好奇赵家毅为何如此肯定孙洵这个人,“那万一他是下了血本,故意收买你呢?”

  赵家毅笑出来,“他收买我干什么呀?他又不是和我过日子。”

  林子仲点点头,“也是,他都没请我去过这么贵的餐厅呢。”

  赵家毅锤了他一拳,“哥,你这是吃醋吗?”

  林子仲笑笑,“我逗你的,我当然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于是他跟赵家毅说了孙洵在三味书屋买书的事,因为老板请他喝了一杯茶,他就买了一本平时用不上的经济学著作、还被小姑娘搭讪。

  赵家毅也觉得有趣,“你看吧,从小事上看,就能看出他是怎么样的人。可见我没看错。”

  林子仲点点头,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容,“是啊,他是很好。”

  赵家毅拍拍他的肩膀,“当然了,我对他了解也不多,只能告诉你我的感觉。这个人究竟怎么样、适不适合你,还得你自己判断。不管以后的路能走多远,都要好好的,别再像以前那样……”

  “家毅!”林子仲忽然皱皱眉,打断了他的话。赵家毅知道提起了他的伤心事,也不再说话,两个人沉默了好一会,林子仲叹了口气,才又开口,“你放心,我不会再像以前那么傻了。”

  一份高薪稳定的工作、一个富足的家庭,物质上的享受,是每一个人寻找另一半时都会考虑的因素,不仅异性男女是如此,同性也不能免俗。尽管同性并不能结婚、享受对方的经济权益,但林子仲的经济条件确实算是不错的,以至于有些人为了他的经济条件而接近他、欺骗他,让他身心俱疲,不敢再相信别人。

  可是这一次他知道,是不同的。

  林子仲送赵家毅到了小区门口,赵家毅招呼他上去坐坐,他拒绝了,“这么晚了,我就不打扰舅舅舅妈了,改天吧,我再来看他们。”

  赵家毅点点头,“哥,那你也好好的,好不容易又遇到了有缘人,就好好相处,好好过日子,比什么都强。”

  林子仲对他笑笑,“谢谢你,家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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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 samonlee

对我就记得看过这个小说,现在能够把人对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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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 mjdddr


    在哪里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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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 samonlee

我就在村里面看过这个小说,一直以为是比较遥远的别人的事。而这两天你在水贴区发的22年相爱的帖子,我总觉得你的头像我好像在哪里看见过,后来想到这里,然后再看你的小说,终于对上了,原来这段感情就是你和你的爱人的故事,再看你们甜蜜的照片,一下子感觉故事立体了生动了,不仅仅是故事了,而是一段平实却浪漫的生活,非常高兴能够看到真正生活中的一段童话。哈哈哈 这就是我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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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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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手》05 大连之行
乌拉韩阳_GC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人生犹如一场战争,所幸有你,与我并肩作战。

​​都说,看一个人跟你是否适合,一定要有一次共同的旅行作为参考。外出旅行中,总会发生许多不可预料的情况,许多突如其来的事更会考验人的应变能力和处事方式,也更由此看出这个人的品行如何、与你是否合得来。

但当时的孙洵和林子仲并没有想那么多,只是觉得两个人在一起几个月了,应该一起出去旅行一次,朝夕相处,有更多时间待在一起,也能增进彼此的了解和感情。

两个人分别跟单位请了假,就踏上了前往大连的火车。那时的火车都是绿皮的慢车,躺在卧铺上,要晃悠一宿才能到。硬卧的床铺对一个大男人来说有些狭窄,并不太舒适,但两个人想着接下来几天的旅行,心里不禁充满了期待,又激动又忐忑,愣是一宿没睡好,随着火车的晃动,几乎凌晨了才迷迷糊糊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孙洵睡醒了,正要起床去洗漱,却发现林子仲睡的中铺已经空了,他想着或许是上厕所了,就翻了翻他们的包要拿自己的洗漱用品,却发现放在旁边装吃的的袋子被打开了,里面好像是少了什么东西。难不成是趁他们睡觉的时候遭贼了?

他刚弯下腰准备检查那袋子,就看到林子仲端着两碗泡面回来了,将泡面放在过道小桌上,对他一笑,“早上先对付吃点,等到了大连,咱们再去吃好吃的。”

孙洵站起来,心里暖暖的,原来他早就起来洗漱好,去接水泡面了。

林子仲催促道:“快去洗脸刷牙吧。”

孙洵点点头,拿着东西去洗漱了。回来的时候,林子仲正望着窗外的景色,孙洵把自己的东西收好,坐在了他对面的小座椅上。

林子仲收回目光,指了指桌上的泡面,“我买了一个红烧牛肉面,一个海鲜面,你想吃哪个?”

孙洵看了看,小声嘟囔道:“其实我喜欢吃香辣的。”

林子仲愣了一下,有些不知所措,孙洵赶忙改了口,“没关系,那我吃红烧的吧。”

林子仲挠挠头,解释道:“我怕出门在外,万一吃了辣的拉肚子,就不方便了。”

“哦,原来是这样。”孙洵看着他把红烧牛肉面推到自己面前,不禁心想,他还挺体贴的。

火车到了大连,有林子仲的朋友来接站。两个人一见面就拥抱了一下,林子仲赶紧拉着孙洵介绍道:“国栋,这就是我常跟你提起的孙洵。洵子,这是我的好朋友,李国栋。”

孙洵大方地跟他握手,“你好。”

李国栋礼貌地和他握了手,看看孙洵,又看看林子仲,露出一个坏笑,凑到林子仲耳边小声说:“你们俩这是来度蜜月的?”

虽然声音小,但孙洵就站在他们旁边,也听得清清楚楚,刷地脸红了。

林子仲推了他一把,笑道:“别瞎说。”

李国栋哈哈一笑,甚是爽朗,“是我口无遮拦,孙老弟你别跟我计较。咱们走吧,我帮你们定好酒店了。”

李国栋带他们去了酒店,办好入住,安顿好了行李,然后三个人一起吃了顿饭。大连地处滨海,特色当然就是海鲜,这里的鱼虾贝类都很新鲜,价格也很实惠,林子仲和孙洵在北京不常吃到海鲜,现在可以尽情享受海鲜大餐了。

显然李国栋已经知道林子仲和他的事,但孙洵不清楚他知道到了什么程度,所以并不多说话,倒是李国栋和林子仲聊了很多。从前的事,最近的生活,滔滔不绝。李国栋也适当询问了孙洵的事,既没有冷落他在一旁,也没有过度打听他的私事,说说笑笑,既热情周到又不让人有负担,张弛有度,孙洵倒觉得,这是一个值得交往的好朋友。

酒足饭饱,李国栋问林子仲:“林哥,你们明天打算去哪玩?”

林子仲一愣,看向孙洵,似乎在征求他的意见,孙洵也愣住了,眨眼看着他,似乎在说:我也不知道,我还想问你呢!

李国栋噗嗤笑出来,“你们大老远过来了,却还没想好去哪玩?连个计划都没有?”

林子仲略显尴尬,问李国栋,“你熟悉大连,给我们推荐一下好玩的地方呗?”

李国栋笑了一会道:“既然你们没有计划,那就随意点,也不用排的太满,一天就选一两个景点逛逛,也不错。大连有一条滨海路,风光不错,明天我包一辆出租车,带你们去滨海路转转,沿着路上看看风光,停下来也可以在海边玩玩。”

林子仲不好意思道:“好,我们客随主便,都听你的安排。”



第二天,李国栋租了一辆出租车,从酒店楼下接了林子仲和孙洵两个人,一起去了滨海路。那时的出租车还很便宜,包一天只需要50元,这对于他们生活在京城的人来说,实在觉得太实惠了,望着窗外的风景,心情也十分舒畅。

七月初的北京虽然已经很炎热,但大连的天气却非常舒适,虽然日头很烈,但海风中带着阵阵清凉,打开车窗吹着海边的风,真是一种享受。大连的街道很干净,沿海的公路上很多上坡下坡,蜿蜒起伏,路面两遍栽着茂密的树木,空气很清新,灰尘也少。

远处能看到一望无际的海平面,与天空一起消失在尽头,仿佛一幅油画,充满浪漫的意境。近处的海浪翻起,拍打着岸边的石头,发出沙沙的响声。公路沿着海岸线延绵,仿佛看不到尽头。

司机在公路途中找了一处停车位停了下来,三人下了车,朝海边走去。

沙滩被阳光晒得发烫,脱了鞋子踩在沙滩上,双脚又烫又痒,缓缓走了一段,才终于适应脚下松软的触感。这片海边算不上是游览景区,所以人并不多,两个人越走越远,直到脚下被海水没过,清凉的海水拍打着脚踝,水中的泥沙更加松软,一不小心就要滑到。

林子仲看了看附近没有人,便牵住了孙洵的手,两个人缓缓漫步在海边,偶尔弯下腰捡了几颗好看的贝壳。

李国栋没有脱鞋,而是站在有点远的地方,拿出包里的照相机,对着两个人的背影拍了几张照片。

他朝他们挥挥手,叫道:“林哥!”

林子仲和孙洵一起回头,李国栋扬了扬手里的照相机,两个人会意,从水里走上来了些,李国栋也朝他们靠近了些,就着大海的背景,指挥他们摆出各种活泼夸张的姿势,三个人玩得不亦乐乎。

一望无垠的大海,总是容易让人的心胸也开阔起来,此时想不起许多生活中的烦恼,整颗心都随着眼前的景象海阔天空。

孙洵很开心,朝着大海喊了一声:“啊——”

林子仲望着他笑笑,也跟着喊了一声:“啊——”

两个人对视一眼,一起笑了。这样的天空,这样的大海,让人好想对着他大喊一声:我爱你。他们没有喊出口,但是从阳光下彼此的笑容中,已经明白了对方的心意。

在大连的几天,他们虽然没有指定详细的计划,但每一天都玩得随性而且进行,总算是不虚此行。



回京的时候,两个人决定不坐火车了,心血来潮买了船票,先到天津,然后从天津坐客车回北京。

上船的时候,恰好是黄昏,他们选择的是经济舱,舱内是可以容纳多人的上下铺。除了他们之外,其他同舱内的像是一个班的大学生,像是出来写生的,背着画板,有说有笑。

原本林子仲和孙洵的床铺是上下铺,隔壁床的大学生走过来道:“大哥,我和你们换一下床铺,我们晚上要打牌,怕影响到你们,可以吗?”

林子仲看了看孙洵,孙洵笑了笑,“反正就是睡一宿的事,上下铺都无所谓吧。”

大学生很是调皮,还打趣道:“是啊,反正你们又不是一对同性恋,不睡一个铺也没关系吧!”

林子仲和孙洵对视了一眼,尴尬一笑,心想,我们还真是。孙洵上前把他的包放在了对面的上铺,圆场道:“咱们先出去逛逛,让他们在这玩吧!”

林子仲点点头,就跟着他出了船舱。

两人跑到甲板上,望着天边的火烧云染红了整个海面,那景象壮丽又绚烂,他们对视一眼,忍不住都笑了。

孙洵说:“刚才那个学生也是无心的,你别往心里去。”

林子仲笑笑,“我都这么大了,还能跟个小孩子计较啊!”

孙洵点点头,“咱们以后,还会遇到许多这种事的。”

林子仲扶着栏杆,站得又靠近了他一些,手臂挨着手臂,扭头冲他一笑,“人活一辈子,总要经历很多困难的。其实这点事根本不算什么。”

黄昏温暖的光线照在他们脸上,在他们的身上笼罩上一层橙色的光芒,温馨而动人,令人忍不住心潮悸动。

孙洵忽然转过头问道:“子仲,你决定了吗?”

林子仲一愣,像是没有适应他突然转变的话题,只是眨着眼睛望着他。

他们相处的几个月,彼此都觉得很舒适、很愉快,此时孙洵已经27岁了,林子仲也35岁了,早已过了花前月下、激情澎湃的年纪,是该好好考虑一下未来了,需要一个心仪的、合适的人,需要一段稳定的、成熟的关系。孙洵觉得,林子仲就是这个对的时间,遇到的对的人了。以他们的年纪,不需要再玩那些欲擒故纵的游戏,应该更坦诚、更谨慎地交流彼此的心境,确认彼此的心意了。

孙洵像是鼓起了勇气,又说道:“我想认真地和你在一起,不想玩玩儿,我希望找一个能跟我走完这辈子的人。”

林子仲望着他澄澈的眼睛,忽然温柔地笑了,他将手放在孙洵握着栏杆的手上,声音沉稳而坚定,“一个让我惦记了三年多的人,你觉得我是玩儿吗?我也想和你走一辈子的。”

孙洵抑制不住地嘴角上扬,他望着海上皎洁的月光,心中就如同这黄昏的大海一般,水面是不可言说的微波涟漪,心里却已经陷入了喜悦的漩涡。他们并肩在甲板上吹着夏日的海风,看着黄昏的绚烂逐渐褪去,深蓝色的大海笼罩上月光的洁白柔美,夏日的海风徐徐,吹得人清凉舒爽。

那一刻的悸动,或许这一辈子都忘不了吧。



从天津下船的时候,孙洵有些不舒服,本来就是生长在北方的人,很少坐船,在床上睡了一夜,脚一踏上平底,仿佛整个世界都像船一样晃悠,不自觉地就头晕恶心。

两人坐在长途车站门口的小饭店吃饭,林子仲有些担忧,“要不咱们在天津休息一天再回去吧?”

孙洵摇摇头,“算了,那又得多请一天假,就多扣一天的工资,也不差这么一会了,我回去睡一觉就好了。”他头晕恶心,也没什么胃口,还怕一会坐车会吐,不敢吃太多,只是少吃了几口。

林子仲还是不太放心,吃完了饭,去小卖店买了一包口香糖给他,“听说头晕的时候嚼嚼口香糖能好一点。”

孙洵笑着接过来,打开包装,塞了一块到嘴里,清凉的薄荷味让他的头脑清醒了许多,胸口也没有那么恶心了。

上了大巴,林子仲找了个靠车前的位置,让孙洵坐在靠窗的位置,这样不容易晕车。

车子开动,他又发现孙洵坐的那一侧是东面,阳光晒得很,便体贴地伸手帮他挡好窗帘,拍拍自己的肩膀道:“你要是难受就靠着我睡一会吧。”

孙洵有些不好意,低声道:“没关系,我靠着座椅睡就行了。”他靠在座椅上,闭上了眼睛,随着车子的晃动,不一会就昏昏欲睡了。但显然直立的姿势很不舒服,他的脑袋左右晃动着,似乎是想找一个靠点,却找不到。

林子仲悄悄蹭过去,坐直了身体,轻轻扶着他的头,趁他晃动的时候,让他靠在了自己的肩膀上。孙洵的脑袋终于找到了支点,乖乖地靠着宽厚的肩膀,安稳了下来,不再左右摇晃了。林子仲的嘴角露出一抹调皮而甜蜜的笑,挺直了腰杆承受着他脑袋的重量。

售票员走过来查票,林子仲小心地从兜里掏出两张车票递给她,售票员狐疑地看了他们一眼,林子仲对他绅士一笑,“我弟弟晕车,睡着了。”

售票员“哦”了一声,没有多想继续走到车尾查票了。

孙洵安稳地睡了一路,直到大巴车开进北京市里,他才醒过来。

林子仲揉了揉被他压麻的手臂问:“感觉好点了吗?”

孙洵揉揉眼睛,打了个哈欠,“嗯,好多了。就是饿了。”

“一会咱们吃个饭,我送你回家。”

“好。”



从大连旅游回来,两个人的感情更加甜蜜了,正式陷入了热恋。

孙洵的工作是两班制,下早班的时候就会去林子仲单位附近的书店等他,上晚班的时候,林子仲下了班就会去孙洵上班的酒店等他,在酒店大堂的餐厅买一杯咖啡,捧一本书,不时抬头看看来回忙碌的孙洵。

时间久了,酒店的同事也发现了这个人,总是来餐厅坐着,谁也不和谁说话,只是静静等着他下班。同事有时候会八卦地问孙洵那是谁,他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只是笑笑不说话。

孙洵有时候会抱怨酒店的食堂不好吃,林子仲就带他去吃好吃的馆子,吃了一段时间,又觉得太浪费了,过日子还是要精打细算,不能总是下馆子呀。

林子仲却说:“没关系,想吃就吃吧,吃到肚子里不算浪费。”

孙洵想了想,“我想吃麦当劳。”

林子仲笑道:“好,明天我给你带。”

果然第二天孙洵晚饭休息的时候,就吃到了林子仲带来的麦当劳,一个汉堡,一包薯条,还有一些小零食,但可乐却是罐装的。

孙洵纳闷道:“麦当劳的可乐不是杯装的吗?”

林子仲点点头,“是,这是我单买的。”

孙洵更纳闷了,“套餐里不是有可乐吗?而且买套餐还划算点,为什么还要单买?”

林子仲说:“机打的可乐通常都会兑水,不好喝,还是罐装的好。”

孙洵笑笑,心想,这人还挺注重细节的。

林子仲又补充道:“而且总喝可乐也不好,糖分太高。”

孙洵像学生受教一般点点头,“那以后我们尽量自己做饭吧,还能省钱。”

林子仲很想摸摸他的头,却还是忍住了。“好。”

热恋期的两个人,尽量一起下班,一起做饭,偶尔窝在沙发上,开瓶红酒,看看电影。时间就这样如同一湾小溪,缓缓流过,不算汹涌,却令人心安、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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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啦,很好哎 ,继续追。。。
我也爱喝可乐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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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 volumev


    到现在还喝,他总是说让我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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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手》6 新家
乌拉韩阳_GC 发布于 2019-04-29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人生犹如一场战争,所幸有你,与我并肩作战。

​​孙洵发现林子仲这几天有些怪怪的,像是有什么话想说,总是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他等了几天,也没等到他开口坦白,终于在吃饭的时候自己忍不住问了。

“你最近是不是有什么事?”

“啊?没什么事啊。”林子仲低头吃饭,又是一脸欲言又止。

孙洵有点好笑,“有事就说,我又没有心脏病,又不怕受什么刺激。”

“其实……”林子仲在心里准备了下,终于准备坦白了,“咱们现在住的这个房子,是我哥的,你知道吧?”

孙洵点点头,“知道啊。”

“前几天他给我打电话,说他过段时间要从澳洲回来,要用这个房子,我们……我们可能要搬走了。”

孙洵愣住了,他没想到林子仲想说的竟然是这个,难怪他这几天吞吞吐吐,原来是不知道如何跟自己开口吧。

林子仲叹了口气道:“洵子,咱们要是出去租房子,你愿意吗?”

孙洵沉默了一会道:“我不想租房子,总是不如自己的房子住着踏实。”况且他们两个都是本地人,如果出去租房子,又要多了一样生活开销。以后房东如果要收回房子,还要再搬家,太不方便了。而且孙洵总是觉得,租来的房子,始终不能称之为“家”。

“我家也就只有一套房子,父母住着,你总不能去我家住……你还有别的房子吗?”

林子仲想了想,“有倒是有。可是在颐和园那边,太远了,又是老楼,环境也不好……”颐和园在海淀区的西北角,实在离市区太远。林子仲说着有些为难地挠挠头,房子真是个大问题,不管是异性夫妻还是同性伴侣,总得有个安稳的地方住,他心里又觉得挺对不起孙洵的,他们还没有正式同居,就要他为房子的事烦恼。

孙洵倒是没太在意,“再怎么说也是自己家,你先带我去看看。”

于是他们约了一天孙洵下早班的时候,一起去了颐和园的房子。刚走到楼下,孙洵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上了楼,他才知道林子仲那么为难的表情是为什么。

那是一个老式的三层筒子楼,破旧的楼梯、幽暗的楼道,灯光昏暗,近二十户人家挤在一起,每家门前都摆放着灶台、杂物、鞋架,走廊里堆得凌乱,墙边的绳子上还挂着一些衣物,空气里混合着厨房和肥皂的味道。每家并没有独立的卫生间,水房和厕所都是一层楼公用的,在楼道中间的位置,由于是公共使用,也并不干净。这感觉就像是回到了大学宿舍,拥挤、凌乱、气味怪异,让人不禁皱了皱眉头。

推开门第一眼看到的是一个破衣柜,将房间一分为二,算是将“卧室”和“客厅”区分开来。外面摆着一张桌子和一把掉了半边扶手的椅子,旁边立着一个破书架,里面的地上直接放着一张破床垫,破旧到一看就不能再睡人了。房间大概只有十五平米,像是很久没有人住、也没有人打扫的样子,陈旧的家具满是灰尘,窗户上的玻璃都碎了一块,墙皮已经潮湿脱落,斑斑驳驳。

孙洵不禁惊愕道:“我去!这不是仓库么?”

林子仲看到他吃惊的表情,更加不好意思了,“要不还是算了吧,太久没人住了,太破了,要不还是租个……”

孙洵也挠了挠头,站在门口挣扎了十秒钟,转头对他说:“没事,你把钥匙给我吧,我来想办法,你不用管了。”

林子仲把钥匙放在孙洵手里,那一刻忽然觉得他有点帅气。



第二天下了夜班,孙洵直奔颐和园的老房子。他在附近的超市买了一双胶皮手套、一袋洗衣粉、扫帚、墩布和几个抹布,进了屋就开始了大扫除。他在工作的酒店问保洁要了一些超大的垃圾袋,将屋子里的垃圾统统收走扔掉。有些家具太破了实在不能用了,床垫也早就受潮用不了了,他叫来了收废品的大爷,把能卖的家具都卖了,不能卖的直接扔掉,衣柜和桌子勉强还能用,他仔细将他们擦干净,想着先将就用一阵子再买新的。屋子里原本就没有几样家具,全都清理出来之后显得亮堂多了。

下了夜班也没顾上休息一下,孙洵不知从哪里来的精力,擦窗子、扫地、擦地,清理家具,收拾了半天,将屋子全部收拾出来了。虽然屋子里空荡荡的,没有几样东西了,可是收拾完之后干干净净,完全变了一个样。

林子仲来的时候,一进门就惊呆了,“这都是你收拾的?”

孙洵骄傲地点点头,“都是我一个人收拾的。”

林子仲忍不住抱住了他,“你太厉害了!”

“有些东西我自作主张给扔了,你没意见吧?”

“没意见没意见,你随便扔,反正都是没用的了。”

孙洵拉着他的手,“过两天等你休息的时候,咱们把双人床拉过来。”

周末林子仲休息的时候,他们又坐车去了颐和园,在老院子里借了一辆平板三轮车,骑着回了现在住的房子,将双人床抬下来,在车上绑好,骑上车就往北边去了。

七月末的老北京阳光很是毒辣,路边的柳树低低地垂下来,阳光透过树枝照在他们的身上,星星点点,倒是挡去了灼人的阳光。

林子仲和孙洵背靠着背,林子仲在前面蹬车,孙洵坐在后面拿了个蒲扇,一会给他扇风,一会帮他挡阳光,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他说话。

“累不累?”

“不累。”

“累了就告诉我,换我骑一会。”

“好。”

“这片儿也要拆迁了,以后说不定要盖高楼。”

“北京现在很多平房都拆迁了,都要盖办公楼、商场,以后房价肯定噌噌涨。”

孙洵回头看着他,“你这么有远见,怎么不买个房子投资啊?”

林子仲嘿嘿一笑,“买是要买的,等我再攒几年,就买咱们自己的房子。”

孙洵惊讶地看着他,被那句“咱们自己的房子”打得措手不及,一时愣住了,一时心里又暖暖的。

林子仲回头看了看他,“委屈你陪我住几年小房子了。”

孙洵有些鼻子酸酸的,拍了拍他,“嗨,这有什么委屈的,大丈夫能屈能伸嘛。”

林子仲笑笑,继续蹬着车。

“你累了吧?换我骑一会吧?”

林子仲停了下来,换孙洵骑在前面,林子仲坐在了后面,也拿起他的扇子给他扇风。

孙洵摇头道:“不用扇,扇了也热。”

“早知道应该打把伞遮阳了。”

“不用,哪儿就这么娇气了?”孙洵蹬起车来,驮着一个大床和一个大人,还真的有点沉,“你要闲不住,就给我唱首歌吧。”

“啊?唱歌?你想听什么歌?”

孙洵想了想,“你英文那么好,就给我唱首英文歌吧。”

林子仲还有点不好意思,酝酿了好一会,这才清了清嗓子,轻轻唱起来。



Hello darkness my old friend.(嗨 暗夜 我的老朋友)

I've come to talk with you again.(我又来和你聊天啦)

Because a vision softly creeping.(因为幻觉在悄悄地袭来)

Left its seeds while I was sleeping.(在我的睡梦中埋下种子)

And the vision that was planted in my brain.(脑海中的幻象生根发芽)

Still remains.(仍在缠绕着)

Within the sound of silence.(在这寂静之声中)



And in the naked night I saw.(在茫茫夜幕下 我看到)

Ten thousand people maybe more.(成千上万的人们)

People talking without speaking.(人们说而不言)

People hearing without listening.(人们听而不闻)

People writing songs that voices never share.(人们谱写无人吟唱的乐章)

And no one dare.(但是无人敢)

Disturb the sound of silence.(打破这寂静之声)



他唱得并不算好,可是很温柔,很轻柔。这是一首经典的英文老歌《寂静之声》,在这阳光灿烂的夏天,微风吹着柳树,阳光照耀着大地,他们骑着车走在北京不宽不窄的小路上,这首歌显得格外应景,让人心绪平静,让这燥热的夏日平添了一丝祥和。

林子仲唱了一段,就停了下来,他不记得后面的歌词了,也没好意思说出来。孙洵仿佛还沉浸在他的歌声里,如歌里唱的一样,没有打破这份寂静之声。白居易的诗里写道:“此时无声胜有声”,大概就是这样的境界吧。

许多美好的东西,都是寂静的。就如他们的爱情,很多时候不能说出口,但并不代表它不存在,它真实地存在着,他们都感受得到,他们虽然生活在这片“寂静”之中,但心中的声音从未停止过。茫茫人海里,人群跟着人群,我们无时无刻不感到孤寂,但是当你找到了那个人,牵着他的手,这个世界便再也不寂静了,因为你知道,他的心里在说着爱你。

两个人轮换着骑车,起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到了颐和园的房子。将大床搬上楼摆好,两个人一齐坐了下来,相视一笑,一齐笑了出来,蹬了一路,真有点累了,可是心情是好的。

两人送回了车,随便在楼下吃了口饭,孙洵依旧精力充沛地说着下一步的“装修计划”:“刚才我看墙皮都掉了,既然要住那就好好弄弄,住着也舒服。窗户和门也得找人来修修,可是屋子里还有东西,咱们应该找个地方把家具搬出来寄存几天,等粉刷完了,放完了味儿再搬回去。”

林子仲一边吃着饭一边满足地望着他,“好,都听你的。”

两个人抽空一起去了院里的房管科,借了筒子楼里的另一间空房子,将屋里的家具搬了过去,然后找了工人来粉刷墙壁、修门窗,第二天再把东西搬回去。去房管局还钥匙的时候,房管局的人看着他们俩欲言又止,像是想问他们俩的关系,但最后还是没好意思问。孙洵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也管不了别人的眼光,大大方方地还了钥匙、跟他们道了谢就和林子仲走了。

回到焕然一新的房子,两个人的心情都舒畅得很。前几天还是一间破旧的仓库,这么快就已经变成了一个干净整洁的小家了。林子仲有点感慨,问孙洵:“接下来该怎么办?”

孙洵大手一挥,“你甭管了,我能搞定。”

林子仲又觉得他有点帅气了。



第二天林子仲去上班,孙洵列了一个清单,把要买的东西都写了上去。他抬头看了看粉刷得崭新的墙壁,又看了看破旧的衣柜和桌子,又觉得这两样东西配不上他们新装修的房子了,于是出门叫了收废品的又给拉走了,准备出门去家具城买新的。

孙洵倒是很少逛家具城,主要是从前也没有这个需要,都是偶尔路过看一看,这次却是抱着挑选自己家的家具的心情,不免激动又开心。他穿梭在一堆床板柜子中间,觉得还是尽量在同一家买齐比较好,方便送货,也能节省送货的费用。于是他挑了一家最大的店铺,选了一个衣柜、一个书柜,还有床头柜、沙发、茶几、五斗柜,暂时能用到的基本够了,以后再缺什么,再慢慢补齐就行了。

老板娘是个很和气的阿姨,看他一下子买了这么多东西,结账的时候满脸笑盈盈,“小伙子,把你的地址写一下吧,你什么时候在家?等家具做好了我们好给你送去。”

孙洵数钱的手停了下,郑重地望着她,“阿姨,我现在就要。”

老板娘一愣,“现在?可是我们需要时间做啊!”

孙洵顿了顿,“我特别急,今天就要。”

老板娘有点为难,“可是我们现在没货啊?”

孙洵看了看摆放展览的样品,“这些不就是吗?你把这些直接卖给我不就行了吗?”

老板娘惊呆了,“可……可这些都是样品啊!”

“样品怎么了?样品质量不好吗?”

老板娘忙道:“那怎么能?我们家的东西质量那都是过关的,样品的质量一样是好的。”

“那不就得了?我现在就要,您就把我要的这些东西装个车,现在就给我送过去,我还能给司机带路。”

老板娘看了看他手里的钱,还是咬着牙点点头,“行!那你稍等会啊,我联系下司机,这就给你装货。”

孙洵笑着付了钱,“好嘞,谢谢阿姨了!”

孙洵带着司机把选好的家具拉回家,布置好,看着重获生机的房子,终于从一个破旧的“仓库”变成了他们温馨的小家。虽然这些天忙忙活活,但看着自己的新家,他的心里还是充满了幸福,这不仅意味着他们以后有了自己的小家,也意味着他们的生活有了一个新的开始,他们要开始正式的同居生活了,像真正的夫妻一样,生活在一起。羞涩之余,更多的是憧憬和激动。

林子仲回来的时候,一打开家门就呆住了,他看着已经布置好的小家,每一个家具、每一处摆设,都显得那么温馨可爱,孙洵正在走廊的灶台前做饭,饭菜的香味飘进屋里,让小家的味道更浓了。

孙洵端着炒好的菜放在桌子上,抬头就看到林子仲愣住的样子,“想什么呢?不认识自己家啦?”

林子仲一笑,上前紧紧抱住了他。

孙洵笑着推了他一把,没有推开,“干嘛呀?太感动了?”

“嗯,”林子仲闷闷地点点头,“洵子你太厉害了。”

孙洵拍拍他的背,“行了,还有一个菜呢,我一身油烟味儿,一会再抱,你先去洗手吃饭了。”

林子仲松开了他,又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这才放他去做饭。



晚上,两个人第一次在他们的小家住。脚下的风扇呼呼响,夏日的晚上有些闷热。

林子仲翻了个身,面对着孙洵,“热不热?”

“有点儿。”

林子仲下床,把风扇往孙洵睡的那一边挪了点,斜着对着他的腿,“也不能离得太近吹了,不然该伤风了。”

“放我这边儿你该吹不着了。”

“能吹着,”林子仲重新回到他身边躺好,“就这么大点的屋,咋能吹不着呢?”

孙洵看着他傻笑的样,对他的体贴很受用,他伸了个懒腰,惬意道:“总算住进来了。那边的东西这几天慢慢搬过来就行了。”

林子仲望着他道:“你家里的东西也可以慢慢搬过来一些了。”

孙洵忽然看着他,了然一笑,“呵,这才想着邀请我搬进来?这屋子大半都是我收拾的呢。”

林子仲往他那边凑了凑,“你明白我是什么意思。”

孙洵会心一笑,“我明白。感觉像做梦一样。”

林子仲握住他的手,“是啊。我还记得三年前在游泳馆遇见你的时候,好像就在昨天。没想到这么快,咱们已经在一起了。”

孙洵笑他,“三年还快啊?”

林子仲有点感慨,“三年比起一辈子,当然快了。”

孙洵说不出什么心情,他们现在能这样在一起,既是他们的缘分,也是这个人的执着。他没有再说话,只是紧紧握住了他的手,他想,要是能这样握一辈子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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