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题目:如果今时今日Justin离开了Brian,也许他会想:我怎么会这么做呢?这样做是不是有点错?
翻译 by Helmet
记者(以下简称记):你从拍完QAF后就一直只演舞台剧, 这里面有什么原因吗? (这个记者用词直切重点,但并不锋利得咄咄逼人,个人猜以Randy的性格,应该挺欣赏这种记者。)
Randy(以下简称R):因为我更中意戏剧。(笑)但同时也因为在QAF收尾之际,我发现电视行业并不一定是我未来发展的最佳领域。我当时得到了很多电视界的工作机会邀请,但都是跟Justin类似的角色;与此同时在舞台剧方面的选择机会更为多样化。所以作出那个决定并不艰难。我希望作为一个真正的演员来成长完善自己,所以我觉得这种理想更能在舞台上实现。在每一次排练和新合作里,我都能学到更多更新的东西。(注: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最有名的演员都是影视明星;但公认演技最出色的,一定是舞台剧演员。影剧视更多是导演的艺术,而舞台剧更多是演员的艺术,舞台是摔打演员的地方,舞台剧演员的功底都是很多被捧起来的所谓明星望尘莫及的。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上台拼功底,不许你NG。所以优秀的舞台剧演员,应该被归类为“表演艺术家”。)
记:但是照这么说,我想问:你有没有后悔自己曾经拍过QAF?
R:一点都不后悔!我很庆幸自己参加了QAF的拍摄,至今人们依然被这部作品感动着,同时也一直欣赏着我们的工作成绩。我想这是因为QAF本身是一件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作品。
记:人们还经常把你认出来吗?如果认出来, 他们经常会对“Justin”说什么呢?
R:其实在纽约城也就是我现在住的地方,我很少被人认出来。不过即使被人认出来,人们也是很善意的。他们会友好地告诉我,Justin对他们何等重要,曾经在他们的生命中帮他们度过重重难关。
记:在扮演Justin的过程中,你学到了什么?你和Justin这个人物会彼此喜欢吗?
R:我学会了如何在镜头前表演。以前我并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注:R在进剧组前虽然从艺多年但只演过舞台剧)。不过我也养成了不少坏毛病,比如有些台词我认为那根本不是Justin该说的,我就会糊弄事儿一样地敷衍着表演它。(果然,难怪我觉得从第三季中期到第五季,R很多时候演戏的感觉不对,开始有种抵触,没有了第一季的本色和第二季的投入。)当然了,这不就是扯淡么!编剧怎么写我怎么演好了,管他们写的台词是性方面的暗示呢,还是一语双关的讽刺呢,还是其它什么他们脑子里的这东东那东东。如果我当时更大胆一点,Justin可以被演绎得更有深度。不过想来,毕竟Justin并不是我的作品,是属于制作方的一个商业化产物。我当时把事情处理得太个人化了,最终的后果仅仅是让自己的工作受到了负面影响。想想那么干其实也没有必要。而且我也没觉得自己和Justin会互相喜欢。当然我们也不会互相讨厌。我们不是一路人,大路朝天各走半边;各行其道互不相扰。他是不是潜意识里想遵从异性恋一夫一妻的那种关系,关我什么事。这事我听着也烦。(这一段R说的话让我极其熟悉,因为多年来已经听惯了。我家绝大多数好朋友是天蝎技术员。他们性格倔直拽硬,和他们上级产生矛盾和意见不和的机率相当大。而我老公每次帮助蝎男技术员哥们儿和他们老板劝架调解矛盾的时候,都能听到他们嘴里说出类似的话,他们的话和R同学这段话从语法到逻辑到方式到内容没有啥本质区别,基本上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轴得非常异曲同工。唯一的区别是,他们讲的是中文,R同学讲的是英文;唯二的区别是,他们是搞技术的,R同学是搞艺术的;唯三的区别是,R同学比那帮哥们儿还轴得多,技术员好歹理性得多,艺术家好像脑子里就没有理性这根弦,不客气地说一句,怎么二百五怎么来。不过这种性格我欣赏得很。)
记:你昭告天下自己是一个出柜演员,后不后悔?
R:不后悔。敢于出柜的同志演员越多越好!(哥们儿,你真有性格。)
记:同志群体的生活真的像QAF中表现的那样吗?
R:QAF的故事是被理想化的故事,是编剧们“希望”它存在而非真实存在。那是个乌托邦,是个幻想。如果觉得它是真的,是因为它曾经真实反映了很多人的梦想 – 其实即使是现在,很多人也还是这么梦想的。可是真实的人生千变万化复杂多样,岂是一个QAF可以这么简化地表现出来的。(读Randy的访谈特别过瘾,有思维深度,有真实性格。酣畅淋漓。无论什么问题,他都能给你讲出看点来,只要他自己乐意。这就是牛人。)
记:你是否热切期待着和这么多老同事重聚?
R:当然!(笑)我们还都是好友而且时常有小聚一把的机会。但是由于我住在东海岸而其他人都住在西海岸隔了整整一片大陆,所以我最难有机会见到大家。从QAF拍完那一天我就没再见过Hal (Sparks)。我很期待现在的变化。
记:你整整演了五年的Justin,你一定很了解他。今时今日他会身在何处?
R:我想他还在纽约。尚未在艺术界取得成功。我的意思是,他用Photoshop作图然后用高光铜版纸打印出来,把这些作品挂在匹兹堡画廊里展出。这说明他对2005年的艺术界并没多少了解。这让我觉得他并不是一个充满求知欲的人。他会是个平面设计师,可能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他用Photoshop, Illustration甚至是Flash animation软件作图,挣得挺多的。他已经有了一个伴侣,挣得比他还多,可能是个比他大很多的律师。不好意思,谁叫Justin有恋父情结呢(笑)。纽约的同性婚姻一合法化他们就很快结婚了。他们的公寓在曼哈顿的摩登住宅区比如切尔西区或者 Hell's Kitchen区,而且他们瞧不起住在布鲁克林区的人。Justin从来也不去外百老汇看戏。我可以想像他们正在找一个代孕妈妈帮他们生孩子。因为他们都是自我感觉良好的人,而且有够自私的,不在乎给已经人口过剩的曼哈顿区增加新丁。Justin自认为是纽约城“1000大杰出同志”之一并且为此自豪。近些年来这种事对他来说越来越重要了。每当他回匹兹堡时他都让大家觉得自惭形秽,虽然其实他自己也不想的哈哈。你知道这种感觉,就像是你烂醉如泥后跟某位仁兄上了床,结果第二天一早儿你醒过味儿就忍不住想:这事怎么发生在我身上的?!等你把细节都想起来就会觉得头大如斗。而这就是Justin每次回老家看望妈妈并偶遇Brian时会有的感觉。他那个丈夫呢有时候会拿Brian和BJ之间那段旧情史跟他开玩笑。而即使Justin很矫情地表示反对,最终他还是会一笑置之吧。(R同学这段话很可能会引起争议,所以我不发表任何评论,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只说:以我这个骨灰级R粉对R性格的研究理解,这绝对是他说话的风格。他要不这么说话,还就不是Randy Harrison这位爷了。我会以为是记者写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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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译稿只发QAF中文站,不接受任何转载,想转载的请贴链接。谢谢大家。
注2:笔者翻译风格:以意译为主,先研究记者。为保证准确度,从德文直译中文,没敢读英文译稿怕先入为主。鉴于笔者的德语完全是课外自学的,不能与德语系的大人们同日而语;所以可能等德文原件贴出来,专业学德语的大人会有不同见解,到时候请尽管提出来回帖回在下面,以免俺误导读者。俺理工科最怕在数据和事实上误导读者。总结这位德国记者的风格:落笔结构清晰,简洁明快,短小精悍,不讲废话,是我的茶。稿子虽短,水平不低,事先功课做得扎实,事后稿子写得利落,事中也就是采访过程中跟Randy交流的时候表现过关,感觉Randy至少是一点不讨厌他,对他印象不错,情绪挺放松还带点调侃。不太像是面对面的采访,也不太像电话采访,怀疑很可能是个通过互联网或者手机软件做的视频采访。完全个人看法,好采访稿不在长篇大论,在于有没有料,能不能吸引读者;好记者很重要的一条,是能不能让被采访者放松打开话匣子说。坦白说,我很不喜欢那种给人下套的记者,虽然那种记者也能套出对方很多话来,但看着那种采访稿,恶意满满,如鲠在喉,很不舒服。这个德国记者挺不错的,立场客观,行文严谨。
题目:这事儿听起来好奇怪!
—— 同志亦凡人揭秘:那些性爱场面是怎么拍的?(注:这记者是个很典型的哗众取宠的小报记者。。。。)
原文地址:http://www.promiflash.de/queer-a ... drehs-12061154.html
翻译(德译中):Helmet
同志亦凡人剧组原班人马造访科隆城!在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作为本次QAF重聚大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年的QAF演员主要班底来到了这个莱茵河上阳光普照的名城。风云际会,名人效应,闪光灯闪烁亮如繁星;借此东风,我们采访到了此剧集英俊的主演Randy Harrison,他已现年34岁;当年因扮演Justin Taylor成名。我们问到了一系列有趣的细节。
在长达五年之久的拍摄期,这剧集拍摄了N多的性爱场面,以gay之间的性行为为主。“其实那并不是多好玩的事,实际上很有几分古怪。想来那真是蛮有几分滑稽的体验。我知道看上去也许很亲密,但那可是假的、表演出来的。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你也会引以为荣(后面Randy详细讲了一下为什么他会“引以为荣”),所以总结起来那真是古怪的感觉。这个优秀的剧集让我们觉得自己也是很不错的演员,然而拍摄本身是颇具挑战性的:每一个性行为的动作和细节都是事先设计好的,这实在有点尴尬。但是在拍摄伊始,对我来说这至关重要。因为在美国的电视史上,QAF是前所未有的,而我认为,应该出现一部这样的剧集。”连续拍摄了几年时间之后,他有了其它的想法:“当然,在一开始拍摄这样一部剧集是很重要的,但随着几年来剧集陆续播出,我想已经做得足够多了,逐渐就失去了继续参演的兴趣。”
QAF的主演之一Randy,他本人在现实生活中即是一名gay,经常与他的搭档,现年42岁且魅力十足的Gale Harold表演亲密场景。这会不会让他们之间再度来电呢?“不,我视他有如兄长。他是一个有点疯狂耍宝,古怪另类,而又出类拔萃的男人。我非常爱他,但并非如诸君所想的那种方式。”(赞一句,男儿当坦荡如此;评一句,世人曰放下是福。Randy Harrison,但出言便不拖泥带水,凡示人即是我行我素;34岁正是事业大展鸿图之年,谨在此祝君前途无量。)
的确的,从第三季开始,感觉到他眼神里躲闪和回避,也没有了前两季亲密的小动作。
虽然他回忆当时应该更加大胆的演绎,不过他毕竟没有这么做。
或者,倒不如说他只是不喜欢编剧的写作思路和表达方法。
简单的素描和速写并未够资格放进展览里,用电脑绘出的图也完全没有到达什么艺术性。
Justin已经说了台词:我的世界的终点不是纽约,而是Brian。为什么编剧最后还是安排J去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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