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随笔手札]
缴文之我不想念
[打印本页]
作者:
nine@9
时间:
2011-9-24 00:39
标题:
缴文之我不想念
本帖最后由 nine@9 于 2011-9-24 00:52 编辑
《风中有朵雨做的云》
最近在听这首老掉的歌、旋律轻,有点独伤,像是不腻的想念。
不知道孟庭苇是怎么咬词的、小时候,听着听着、分不清楚是雨做的云,还是云做的雨。
昨天班委换届结束了、这才见识了大家各种言辞犀、利立场鲜明。
过去、只过去,我曾经特别欣赏那些舌灿生花的人,总觉得这种人很有一种吸引力。
现在会保留一定的空间来看待这件事情,这种近乎弱智的情感取向。
可能是因为本是一个趋于岑默的人。
一群人吃饭的时候,喜欢有那么几个人、侃来侃去,都是认识的人。
自己反倒不太喜欢插话,因为知道自己只会说一些没有营养的话,沟通、向来是我的障碍。
认识的人话再多,都不会觉得聒噪。
不认识的人话多,那就是嘴贱。
现在的感觉有点像是很久没有人说话了,急于找点话说,于是开始自我解剖起来。
有点自闭的倾向,死灰复燃,走在路上不大敢看人。
好些次,别人打了招呼,才反应过来,以笑回应。
过去还能不动声色眼观八方,搜索帅哥美女,现在却失了目视前方的勇气。
要有多勇敢,才敢念念不忘。
这句也是歌词,日记里面充数用的一句话。
九月,有两次回家,都是下午快六点的时候。
每次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窗外后退的风景,这件事情足以打发时间,直到下车。
六点的光景,坐在车上,看见太阳落在了低空,并不刺眼的红光,很漂亮。
以前被说过,是一个有原则的人。
只是原则这东西,在规则面前,无实际意义。
现在写字不会越来越兴奋了。
可能写着写着,那些传递兴奋的细胞就阵亡了,或者转业加入了绞尽脑汁的队伍。
写一些有血有肉的东西,跟自残是没有区别的。
人的本色里有自我保护。很少有人能把隐私拿给人看,一边津津乐道,一边快感淋漓。
用《十年》的第一句话结束吧。
十年,一共是三千六百天,看起来很长,过起来很短。
这十年里,他曾经对我说过一句“我喜欢你”。
认识他八年了,现在却连电话也不敢给他挂一个。
不是不敢,是无话可说了。无法找彼此立场。
可近可远,只是,不可能有发展,不可能有结果。
有些人不在的日子,习惯一个人漫无目的的瞎逛。
走一段本可以不走的路。
走到路的一头。
再折回来过。
我不想念。
作者:
xixixixi
时间:
2011-9-24 05:50
一直喜欢你写的东西
作者:
一个人来
时间:
2011-9-24 10:09
不想念,好好生活,找寻自已地念想。。。
作者:
nine@9
时间:
2011-10-6 12:41
回复
2#
xixixixi
谢谢支持,哈哈。
作者:
nine@9
时间:
2011-10-6 12:42
回复
3#
一个人来
恩,会遇到的。
作者:
GV911
时间:
2011-10-7 10:14
嗯.支持一下
作者:
nine@9
时间:
2011-10-7 19:27
回复
6#
GV911
谢谢腰腰,腰腰很单纯的。
作者:
JOaHIUQB
时间:
2014-10-20 16:33
我不想念,我只想你。
欢迎光临 Queer As Folk中文站 | 同志亦凡人中文站 | QAF中文站 (https://qafone.cc/)
Powered by Discuz! 7.2